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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310号


案    由: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提案
审查意见:财政部(主),农业部(会)
提 案 人:杨玉成
主 题 词:农业,农业补贴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等农业补贴惠农政策,这些政策对鼓励农民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是一项惠及千百万种粮农户的民心工程。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应予以重视并逐步完善。
    一、开展农业补贴立法。目前,我国农业补贴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农业补贴立法严重滞后不无关系。迄今为止,我国农业补贴尚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应积极开展农业补贴立法工作,借鉴发达国家(美国、日本、欧盟)的做法,制定农业补贴基本法,以保证农业补贴政策规范有效运行,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农业补贴“范围、方式、使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逐步提高补贴标准。近年来,中央对农业的补贴力度逐年加大,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补贴标准还相对较低。据资料显示,美国农民每人每年大约可得到4万美元的政府补贴,日本的补贴更高,农民每养一头奶牛,每年可得到大约9000美元的补贴。虽然我国政府对农业补贴逐年增加,可是我国农业人口多,分摊到每个农民人头上就少多了。尽管近年来粮食价格回升,但农业仍然处于弱势,比较效益低,粮价增幅赶不上农资价格上涨的幅度。如河北省临城县2014年一亩地全年综合补贴91元,但相关成本上升了135元。种粮农民期盼着“粮价高一点、补贴多一点、农资稳一点”。另外,应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扶持力度。因为粮食大县往往是不发达地区,加上粮食库存多、仓储压力大、地方粮食转化能力差,粮食市场价格受销区需求制约等因素,产粮大县产粮越多,负担越大重,吃亏越大。对产粮大县应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让产粮大县少吃亏或不吃亏,保护好各方面抓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三、核实面积,使种粮土地都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一些地方实际耕地面积与享受财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有:一是2002年农业税改革时瞒报、漏报计税土地面积,形成“黑地”。二是新增开荒土地。三是治理空心村和关闭砖瓦窑形成复耕土地。这三种情况的土地没能享受优惠政策。建议国土部门协同乡镇政府对瞒报、漏报耕地和其它“黑地”面积进行核实,将其纳入农业补贴范围。对新增、复耕土地,应予以鼓励。具体操作上,由国土部门核定耕地面积,农业部门核定种粮面积,统计部门的耕地面积、种粮面积应以国土、农业部门数据为准,避免部门之间数据误差、信息混乱。
    四、优化农业补贴结构,增强现代农业发展后劲。现行的农业补贴结构中,流通性补贴较多,生产性补贴较少。由于财力有限,在农产品价格补贴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技推广、农业培训等方面的补贴就得减少,而这方面正是改造传统农业,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关键所在。应进一步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建立以国家为主导的投资体系,对贫困地区减免配套资金,调动农民、集体、社会参与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全面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由于农业生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而当前我国农业险种较少,制约了新技术的推广和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特色林果业险种,扩大受益面。增加口粮作物补贴,稳住粮棉油这一重点。适当调减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补贴,增加生产环节的补贴,将增量部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五、制定统一的补贴规程,实行惠民资金专帐管理。在临城县调研时发现,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功能不够完善,补贴银行账户不固定,群众领取资金困难。据统计,自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以来,每年都有10%左右农户的补贴账号变动,农户、信用社、财政三方缺少及时沟通,资金不能按时上折。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农户因存折丢失重新开户后,新账号与原账号不同;二是个别农户每年领取完补贴资金后,随意把补贴银行账户销户。建议:一是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强化技术支持。财政部门牵头组织软件开发单位加强基层调研,结合基层实际,完善补贴网络功能,使之真正便捷高效。对基层使用补贴系统的功能权限给予充分授权,提高直补工作效率。二是统一种粮补贴工作规程。其它惠民补贴参照执行,从各个方面确保补贴流程规范化、程序化。统一补贴各环节考核评估标准,有序规范各个环节。开通惠农资金专户,使各项惠农资金纳入统一管理,不同资金项目实行专帐管理。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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