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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275号


案    由:关于推动并规范我国电子垃圾处理的提案
审查意见:环境保护部(主),商务部(会),海关总署(会)
提 案 人:民进中央
主 题 词:固体废物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简称电子废弃物或电子垃圾。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3年,我国“四机一脑”年废弃量达1亿台,手机淘汰量为7000万部。另据2012年电子垃圾处理行业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电子垃圾数量达1110万吨,占全球的22.7%。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电子垃圾生产国。此外,每年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我国的国外电子垃圾超过200万吨。我国的电子垃圾总量大,同时处理技术手段落后、相关监管不到位,导致再生资源流失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一、我国电子垃圾处理的现状
    1.欠缺制度设计,缺乏科学回收体系,导致灰色回收处理链兴盛
    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还处于粗放型的状态,90%以上的电子垃圾都是由个体户回收,并由小作坊处理,这种方式已形成一条完整成熟的灰色产业链,年产值达千亿元。2014年,获得环保部门技术资质认证的104家企业,因前期建设投入高、处理成本高,面对电子垃圾回收渠道和数量匮乏的困境,导致无法开工生产,处于亏损的尴尬境地。
    2.处理水平低,资源浪费,污染环境严重
    我国电子垃圾的处理还处于较低水平,大多采用“机械破碎+分选”的低端技术方法,未全面考虑再生资源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正规处理企业的处理技术与设备主要依赖从发达国家进口。在个体回收模式占主导的情况下,处理手段大多采用手工拆卸、焚烧、强酸萃取、填埋以及丢弃等方式。如此处理导致较难回收的宝贵资源大量浪费,同时产生大量的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3.多头管理,导致监管不力
    我国对电子垃圾管理实行分级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模式,涉及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保部等多个部门。这种管理模式存在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监管矛盾等诸多问题,致使在各环节中责任主体不明确,形成灰色地带,产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监管体系失灵现象。
    二、对策建议
    1.严格监管,从源头减少电子垃圾的总量
    总量巨大是我国电子垃圾处理产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大力倡导循环经济,将“资源—产品—废弃物”的传统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绿色发展模式,从源头减少电子垃圾的产生;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国外电子垃圾流入境内,从而减少电子垃圾的总量。
    2.加强电子垃圾处理的制度设计
    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权,落实监管责任;其次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行业规范和环境标准,提高行业门槛,淘汰小规模和无技术的小作坊和企业。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回收处理商、消费者和政府之间的责任,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模式。
    3.建立电子垃圾回收体系,系统解决电子垃圾回收处理
    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准入机制,明确电子垃圾处理工厂必须是高科技、低污染的现代化企业,明确电子生产企业自建和社会开办的专业大型电子垃圾处理工厂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中的主导地位,并制定相应合理的回收环节和运输物流费用的国家指导价。同时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非法回收渠道的营运风险和成本。
    建立可追溯的信息监管渠道,采用物联网、电子标签、大数据技术等建立一套电子垃圾科学回收的信息化系统,提升回收环节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4.重点扶持大型专业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建设和技术改造
    电子垃圾处理是需要高成本、高专业性和高技术含量的产业,前期投入较大,收益较慢,企业负担重、积极性不高。建议在短期内国家设立专项资金并与国家开发银行长期无息贷款相结合,集中、重点支持大型专业电子垃圾处理企业的建设,支持引进高端处理设备和技术改造,逐步淘汰低水平、低效果的企业和小作坊。随着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行业的规范和市场的成熟,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将逐步能够自负盈亏,国家可以逐步减少补贴。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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