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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215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提案
审查意见:卫生计生委(主),发展改革委(会),财政部(会)
提 案 人:民建中央
主 题 词:医疗体制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整体部署,自2009年起,我国进行新一轮医疗改革。这轮改革主要是以县级综合医院改革试点为抓手,进而健全和完善农村三级(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目的是直接服务9亿多群众。新医改选择的路径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让位策略,重点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破除以药补医,转换补偿机制,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新医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改革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改革试点中的县级医院医疗费用“越改越贵”。2014年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比医改前的2008年增涨了65%以上,其中次均门诊费用涨幅达63.3%,人均住院费用涨幅达74.39%。二是公立医院“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个人卫生支出金额比2008年增加了3778.69亿元,上涨64.31%。三是取消“以药补医”并未减缓公立医院的收入扩张。由于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的垄断地位并未改变,它还可以通过器械、检查、过度医疗及医保范围外的项目和药品补医,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作用并不大。四是公立医院与政府的财务关系界定不清,独立法人资格与资源配置权相互矛盾。五是公立医院比重过大,集中的优质医疗资源过多,不利于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和医疗市场竞争。六是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还缺乏操作细则。七是未参加各类医保的城乡居民及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医疗服务的权益难以保障。
    为此,建议:
    1.国家直接采购基本药物投放市场,实行药品免费供应,彻底破除以药养医、药价虚高问题。实行全民基本药物免费计划,把政府补贴、医保费用及相关税收作为药品采购筹款,加大对药品的采购投入和干预。目前我国制药企业近7000家,生产国家基本药物的企业有3300多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入的基本药物共520种。按估算,全国药物采购总额约为6000亿元(包括非国家基本药物和进口药物),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大约在5000亿元左右,在集中招投标采购背景下,这个数字可能更低。如果按照中央、省、地、县四级财政投入共同承担,同时用好用足现有的医保制度及医保资金,明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限量供应原则,那么实现基本药物免费供应政策就有望实现。
    2.坚持有保有放原则,推进部分公立医院改制,为财政资金投入“减负”。一方面保留部分公立医院按现行体制运行,职责是保障全民基本医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保持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目标是分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全部免费。另一方面推进部分公立医院改制变为民营医院,可采用公私合营、股份制、国有民营等多种形式,为财政投入资金减负。公转民营医院要注重建设上档次,重点以投入养老、保健等医疗服务为主,组建医疗集团公司。政府要放开价格管制,鼓励让病人与医院协商价格。
    3.培育和壮大医疗市场,形成市场竞争。民营医院的壮大有利于健全医疗市场和形成竞争格局,提高公立与民营医院在价格、人才、技术、薪酬和管理上的竞争。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免费供应以后,公私医院的竞争实际上是医疗技术、诊疗收费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竞争,这更有利于培育和壮大医疗市场,实现良性循环。同时,要鼓励医生执业的合理流动,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也有医技水平高的医生。
    4.严格区分营利与非营利医疗机构及税制差别,充分发挥税收的调剂作用。总体上不论营利性或非营利医疗机构,只要有经营收入都得纳税。但在具体区分上,要实行政府主办的公立医院才为非营利医疗机构的政策,其它改制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中外合资医院或公私合营、股份制、国有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等都应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一定税率纳税。医生个人收入超标部分也应纳税。这样既改变了目前有经营收入的各类医院借“非营利”之名避税,又增加税收调节,控制医疗单位和个人收入过高问题,为全国药品免费计划筹资。
    5.改革公立医院服务模式,加速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保留的公立医院要形成对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障的广覆盖,要把触角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形成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网络。政府还要实施相关的分级诊疗制度,参保人员患病后要先到自主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需转院治疗时,方可转往二级医院,当二级医院医生确认需转院时,再转往三级医院。与此同时,要明确哪些病要留在社区治疗,哪些病要留在上一级医院治疗,这些制度有待细化和规范。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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