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选登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93号


案    由:关于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保险制度的提案
审查意见:保监会(主),人民银行(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
提 案 人:郑惠强
主 题 词:金融,保险业,商业保险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持续攀升,预计2015年将达到749万人,大学生就业已成为关乎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关乎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联合实施了2014-2017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六方面制定了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在校生与毕业生自主创业。
    但是,整体来看,大学生创业仍然存在不少障碍,特别是融资难问题较为普遍。创业大学生由于信用信息较少、缺乏担保抵押物,再加上运营经验相对缺乏、承受意外风险能力较弱,创业失败的可能性较大,贷款违约风险较高。当前,国家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政策以财政补贴为主,未明确将保险保障纳入整体框架之中,面对“风险高、保费少、理赔烦”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商业保险机构往往参与热情不高,没有为大学生创业进行有效的风险保障,从而影响了商业贷款以及其他资金投入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积极性。
    为探索建立由国家机制保证、行业政策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的大学生创业保险制度,增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化解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难、经营不稳定等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明确获得基本社会保障的路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针对大学生创业人员的保险保障,扩大保障范围,增加保障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建立大学生创业备案与评估机制,对大学生创业商业计划实施备案管理和技术甄别。通过对创业阶段的认定,建立大学生创业优质项目名单,为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融资和保险服务提供支持。
    开展大学生创业诚信建设,将大学生创业贷款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对虚假骗取创业贷款和恶意不归还贷款的行为列入个人征信污点,将大学生创业与个人征信绑定,为金融机构合理评估大学生创业企业风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推进保险企业切实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举措
    为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优秀大学生创业人员提供贷款担保保险,为银行发放创业贷款提供风险保障,通过保险大数法则分散风险,积累并建立信息数据库。
    建立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风险池”,分散对单一创业主体的投资风险。保险企业利用自身风险管理优势,加强与科技部和人民银行等机构的信息交流,建立大学生创业的资信评估机制,追踪创业过程,减少与创业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风险池”中发挥引领作用。
    以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大学生创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广泛宣传保险机制,引导大学生创业者科学认识风险,增强保险意识,提高投保意愿。
    三、鼓励保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发保险产品和服务
    针对大学生创业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在提供传统险种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开发大学生创业企业团体意外险、综合险,为创业企业员工提供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障;开发创业者责任险,为大学生创业者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方损失进行保障;开发财产综合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和进出口货运险等险种,为创业企业的财产和产品安全提供保障。鼓励创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不同的险种组合,合理规避风险。
    对接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问题,研发专项保险产品服务。开发专项信用保险,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小额信用保证保险、大学生创业企业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企业担保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提供信贷支持。如果大学生创业者在还款期间突发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由保险公司负责偿还银行信贷。
    制定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专属保险产品,引导大学生创新。扩大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覆盖面,探索联合投保模式,优化风险定价和损失分摊机制;大力发展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为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引导大学生创业企业向轻资产、高科技方向发展。
    
来源:中国政协网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