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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大会发言事宜致委员的一封信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1-12    来源:大会发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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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政协全体会议大会发言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既是体现政协会议质量的标志之一,也是展现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水平的窗口。为搞好本次会议大会发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发言内容要求

 

本次会议大会发言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同全局关系紧密又力所能及的关键性问题,选准角度,建言献策。

 

大会发言内容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做到有根据、有分析、有建议;行文直入主题,言简意赅,层次分明;语言生动、有感染力,力戒套话、空话。

 

二、大会发言提交程序和稿件处理办法

 

大会发言分为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发言材料由委员自愿报名提交。口头发言每份材料不得超过1500字,书面发言每份材料不得超过3000字。

 

报名大会发言,需填写《大会发言登记表》(详见附件1)。要求联名或代表单位发言的,请在登记表中写明宣讲人姓名及其代表的委员、单位名称。

 

大会口头发言的选择和安排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大会发言工作规则》进行,坚持“质量第一、统筹兼顾、党派优先”的原则。凡提交而未能安排作口头发言的材料,原则上以“大会发言材料汇编”形式,通过委员办公平台发布电子文档。

 

委员可自行选择大会发言题目。大会发言组提供了部分参考选题,可在委员办公平台上查询。

 

三、大会发言截稿时间

 

本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的收稿截止时间为:列席人大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当日(即2015年3月5日)晚10时。为便于遴选口头发言稿件,大会发言稿最好于2015年2月8日前提交大会发言组。

 

送交大会发言稿,需将填写好的《大会发言登记表》附在前面。可通过全国政协委员办公平台,或以传真、邮寄方式尽早提交大会发言组。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委员也可在截稿日期前通过小组秘书将大会发言稿转交大会发言组。

 

四、大会发言提交方式

 

(一)全国政协委员办公平台

 

1.用户名和密码方式提交

 

打开政协全国委员会网址(www.cppcc.gov.cn)

 

点击提交大会发言按钮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委员本人的中文姓名

 

密码:初始密码为会议的届次号(zx12j3c)+委员证号

 

(详见附件2)

 

2.通过key方式提交

 

(详见附件2)

 

(二)传真

 

传真号码:(010)66191731  66191730  66191708

 

(三)邮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

 

全国政协大会发言组

 

邮编:100811

 

交换号:004

 

附件:1.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大会发言登记表


          2.全国政协大会发言提交委员使用简明手册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大会发言工作规则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大会发言组           

 

2015年1月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

 

              全国政协大会发言组

 

邮     编:100811       交换号:004

 

联 系 人:孟  红

 

联系电话:(010) 66191729    66191728    66191791

 

传真号码:(010) 66191731    66191730    66191708

 

全国政协委员办公平台大会发言提交专用技术保障电话:

 

          (010) 66193366    1337016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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