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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个人的心里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10-25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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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其中包括立法工作者。这让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备受鼓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立法机关,作为立法工作队伍中的一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阚珂表示,机关正在组织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感觉“担子更重了,要求更高了”。

阚珂对我国法制建设脉络和走过的道路,从理论和实务上,他都有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任务已经完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有法可依。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要议题,阚珂认为,这与国家的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

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阚珂指出,1954年制定《宪法》后,紧接着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提出,要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后来,受“文革”影响,国家立法工作基本停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个重要转折点。“那次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特别是“文革”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在阚珂看来,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又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

前景在召唤,但一切重在落实。作为立法工作者,阚珂敏锐地捕捉着法治在各个国家的讯息。不久前,他刚刚参加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工作,这项工作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任务之一。他给记者讲了他带队到德国调研安全生产时的一个小插曲。“我问他们,如果企业不执行法律,你们怎么应对?德国人却不可理解,他们反问我,‘怎么会有企业不执行法律呢?从未听说过。’调研中,他们对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政府官员也要受到处理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从长远也是科学地来看,企业出了安全问题,第一责任应该由企业来承担。但目前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还是会追责政府官员。为什么还得这样做?这是因为,在现阶段,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仍然是我们面临的十分重要的任务。政府主导着经济工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安全生产问题。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行政监管还是非常有效的管理手段,行政部门还须承担这方面职责。现实情况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对引进的企业做了一些不适当的承诺,对企业安全生产要求不高,在项目审批方面把关不严,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的地方政府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阚珂说。

“这一切并非出于无法可依,我们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究其原因,一是法律观念意识薄弱,二是短视。”他举了个例子,比如要求一家造纸企业为了保护环境不要将污水排放到河流,但企业往往不会照做,而是为了一时的利润,将全局和长远利益抛在脑后。

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依法治国吹响了新的号角。“人们常说,要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个人的心里。”作为一名以法治为信仰的工作者,阚珂坦言心里一直装着一个“法治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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