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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辉常委代表民盟中央的发言:
打造“为官公廉”、“清正廉明”的廉政文化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08-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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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坚强勇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空前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振奋了全国人民的信心。从当前形势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超乎寻常。近期中央巡视组所发现的种种严重问题,一方面说明反腐制度的执行仍缺乏有效监督,亟须亡羊补牢、完善制度。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涉及理想信念、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层面的深层次问题时,单单依靠制度完善远远不够,必须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从长远看,要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必须打造出一种“为官公廉”、“清正廉明”的廉政文化。

 

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言,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制度建设是基础,带有刚性,惩防结合,重点解决的是“不敢贪腐、不能贪腐、不易贪腐”问题;文化建设是精神,带有柔性,细雨润物,重点追求的是“不愿贪腐、耻于贪腐、痛恨贪腐、远离贪腐”的境界。如何以制度建设推进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巩固制度成果,打造制度与文化融为一体的坚实稳固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长期的极为艰巨的任务。在此,就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建议如下:

 

首先,理想信念始终是文化之魂、精神之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始终把培育和弘扬从政为民、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放在首位。古人云:“德者事业之基,未有基不固而栋宇坚久者。”只有领导干部真正树立起“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理想信念和权力价值观,才有可能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应在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使用过程中加大廉洁要素的评价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人民信得过、真正能干事的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其次,应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完善国家治理结合起来。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不是一场运动,也不是一场风暴,而应看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助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现中国梦。

 

再次,在培育廉政文化的同时,努力培育崇尚廉洁、痛恨贪腐的社会风气。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社会风气的改善,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助推器和防腐剂,而腐败的社会风气则可能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阻挡器和腐化剂。应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领社会风气改善,当前尤其应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就学、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的腐败诱因和社会风气问题,推动社会形成崇尚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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