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5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追认)
鉴于宋林、叶万勇严重违纪,根据中共中央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十五次主席会议和第十六次主席会议分别作出了撤销宋林、叶万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现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