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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常委: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有序进行逐步放开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06-25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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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义

 

我国的国民经济外受国际形势影响,内受资源条件限制,已经到了一个特殊时期,需要更有效地利用自然、行政、社会等各种资源,依靠市场而不是行政手段来配置资源,需要更广泛地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发展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另外,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需要扩大中等收入的阶层。

 

国有企业体制上的关键问题是国企领导者和国企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不完全一致,由此导致效率低下、投资盲目、技术创新缺乏等弊端。改变国企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发展混合所有制。国有、民营、外资等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相互参股,组成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的股东利益与企业利益高度相关联,产生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同的利益主体相互制约,有利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科技创新也会得到加强。

 

二、混合所有制发挥优势的前提

 

混合所有制的优势在于内生动力和内部控制,但有两个前提,一是非公有制股东一定要有足够大的股权,使其能充分关心这个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二是非公有制股东有足够的权力,包括在决策、管理、监督等重大事项上的权力和影响。

 

三、混合所有制的难题

 

我国国有企业规模大,按照国有企业功能划分,至少有1/4到1/3的企业或领域是可以放开的,那么近10万亿元净资产的资本或资金来源是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历经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末两次大的改革,过程中曾出现国有资产作价过低、利润转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非公有制侵蚀国有产权的现象。要重视这两个难题,混合所有制应有序进行,逐步放开。一是可以加大国有产权证券化的进程,尽量通过资本市场完成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融合。二是对非上市企业的产权交易,应公开操作,按照市场规律,形成公平的竞争性价格。三是加强监督,现有的纪检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等要形成合力,促进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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