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治理中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能够显著提高科学决策、监管市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能力。九三学社中央就“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问题,我围绕共享、法律、技术和应用四个方面谈一些看法。
一、关于共享,这是数据应用的基础和前提。当前数据多在部门沉淀,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政府数据开放不足。建议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数据共享等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并制定专项规划,确定数据资源监管机构,共建分层次的国家公共数据云平台。
二、关于法律,主要问题表现在:数据产权、公开、共享和使用的法律缺失,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缺乏专项法律规定。建议制定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政府保密数据采集、使用和保护的基础性法律,探索制定涉及数据采集使用各环节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数据造假、泄露、窃取和侵权等活动的打击力度。
三、关于技术,核心是安全。我国在数据科学领域的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力度仍待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方面有待突破,支撑大数据平台的软硬件仍然受制于人,数据科学与工程领域的专业人才匮乏。建议加大安全技术和基础设备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原则。
四、关于应用,我国数据产业市场化不足。建议尽快制定大数据发展战略,打破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及其业务垄断,完善大数据产业政策环境,选择医疗、金融、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重大专项应用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