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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
建议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条例》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06-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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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权是国家公权力的最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也是使用最广泛的权力。

 

为规范决策权限和决策行为,建议将重大决策纳入法治轨道。决策法治化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关键之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因此,加快决策立法刻不容缓。如果制定《行政程序法》尚不具备条件,应当抓紧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条例》。制定《条例》的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理顺行政决策体制、细化各项决策制度;还要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将重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严肃追究违法错误决策的法律责任,实现重大决策法治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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