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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胡卫:
真正扩大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06-05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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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是普适性事业,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尊重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一是必须调动相关重要主体的积极性。二是要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变化。有基于此,下好职业教育这盘大棋,不能仅靠政府及教育部门主导推进,还必须把和职业教育相关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并赋予培养端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然而,现实情况是,政府热衷于在职业教育各环节,扮演全能化的控制角色。表现在:一是一些政策缺乏连续性。二是我们的“体制”容易盲目追求速度。三是学校行政化、校长官僚化。当前,落实和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关键要处理好政校关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政府和学校在发展中各归其位,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

 

一是政府要进一步放权,赋予学校充分办学自主权。坚决落实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干预,减少对学校微观事务的管理,赋予职业院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包括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等方面的权力,扩大职业院校的用人自主权。

 

二是政府要转变管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政府要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具体而言,要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包括基于证据的政策制定,制订和完善职业教育法;建立数据库,就职业教育和人口变化、产业需求进行关联性分析;改革财政拨款方式,探索由专项拨款向生均拨款转变,财政流向从直接给教育机构向直接给需求者(学生和企业)转变。

 

三是完善职业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自主办学能力。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建立由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董事会、理事会等决策机构,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校务委员会等执行机构建设,保障校长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成立监事会,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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