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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辛颖梅:鼓励企业参与原始创新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03-25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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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视角来看,企业进行创新的前提是必须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创新的结果是要提高竞争力、获得经济效益。原始创新的回报有限、企业原始创新的参与度不高,主要是受以下的现实因素制约:

 

一、小企业难以承担,大企业无意承担。原始创新由于投入大、周期长,有的甚至需要放弃原有的渠道重新开发市场,风险难以预估,造成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对原始创新积极性不高的现状。

 

二、跟风成本小,维权成本高。在IT业最活跃的互联网领域,经常有进行原始创新的初创型企业在打开市场后,遭受众多跟风者的同质竞争。另一方面,中国虽然有着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执行力度却有待提高,侵权风险成本很低。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原始创新的积极性。

 

三、以成败论英雄,创新失败无保障。现阶段政府各部门对企业创新项目的支持,都以实现经济效益作为入选、验收的重要标准,客观上鼓励了跟随创新、集成创新这样成功率高、产出投入比大的创新活动。而原始创新往往伴随多次的失败,投入产出比也不太高,在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方面同样不占优势。

 

因此,改革科技体制,提高企业进行原始创新的参与度,就应该从以上三点制约因素入手,形成鼓励企业进行原始创新的社会氛围:

 

一、加大原始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原始创新评判机制。将原始创新从其他创新的支持奖励中分离出来,建立对原始创新的专项支持,以帮助具有原始创新意愿的企业能够承担。与之对应的是必须形成原始创新的评判机制,包括原始创新资格的判定、原始创新效益的科学评估。

 

二、建立大企业原始创新体制,使其承担起原始创新的责任。运用政府引导、法律法规等方式,令大企业承担起原始创新的责任,特别是对于大型国企,在得到政策、政府资源倾斜的同时,也应相应的承担更多的创新责任。

 

三、保护创新者权益,提供现实的维权途径。建立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机制,设立类似于维权调解机构的部门。为企业提供多种维权方式的选择,使创新得到更多保护,使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过程进行得更加顺畅。引导创新的相关部门也应形成正视创新失败的氛围,建立类似“创新失败保险”的机制分散创新风险。降低原始创新风险,使创新者免除后顾之忧。

 

同时,建议避免区域创新重复问题。现在谈区域创新,每个省的经济发展情况都不一样,科技资源配置也不同,但是科技厅或者是经信委的申报材料指南完全都一样,我觉得要避免区域创新的重复性。另外,对于应用创新的资金支持,一定要加强市场占有率的考核目标。避免打着创新的幌子,实际没有做创新的事。建议要加大对应用资金投入的审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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