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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191号


案    由:关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农业部会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办理
提 案 人:致公党中央
主 题 词:草原,生态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也是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地。在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中,有10个为草原荒漠类生态功能区,约占北方草原面积的61.3%。大面积的天然草原特别是内蒙古草原所构成的绿色生态屏障,覆盖了辽阔的中国北疆,对保护首都以及“三北”地区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然而,草原也是我国最典型的生态脆弱区。由于受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北方草原退化、沙化和盐渍化草原面积已达1.35亿公顷,约占该区域天然草原面积的76.7%。草原退化造成草原生产力衰退与环境恶化,导致草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使草原维护生态安全格局的重大功能严重受损。
    近年来,随着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等一系列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逐步启动和实施,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初步形成了以草原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生态保护体系,工程区内草原植被逐步恢复,草原的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物质输出等功能得到持续改善,草原生态屏障功能初步显现。
    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草原生态功能减弱态势不容乐观,草原保护和建设面临的困难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草原土壤退化、沙化问题,成为制约草原生态功能稳定维持的关键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
    第一,对草原生态功能和规律认识不足。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把草原作为单纯的生产资料,忽视其生态功能,一味追求其生产功能,特别是对草原生态系统资源环境承载力认识不足,草原过度垦殖、超载放牧、非法采矿等掠夺式经营现象屡禁不止,草原退化、土壤沙化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草原保护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完善。尽管我国早在1985年就颁布实施了《草原法》,2002年又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但是《草原法》实施细则迟迟未予落实,难以适应草原保护的新形势。
    第三,草原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从长远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和补偿方式的进一步完善,是未来影响草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特别是环境友好型替代产业发展模式的缺失,补奖政策缺乏持续性,部分草原牧民生活困难等,都是比较突出的现实问题。
    第四,环境监管和科技支撑能力薄弱。目前,草原环境监管涉及农业、林业、环保等多个部门,部门利益重叠,职责不清,资源共享能力薄弱,严重制约环境监管能力的有效发挥。同时,草原科技创新能力弱,严重制约草原生态产品可持续性输出。
    为此,我们建议: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实施草原转型与休养生息战略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重要草原生态功能区实行与其它地区差异化的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把生态效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等指标和实绩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同时,提升对草原生态产品输出功能的再认识,实施“草原转型发展和休养生息”战略,大力调整草原区的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对不符合草原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实施严格的“关、停、并、转”措施,使草原由生产经营型向生态主导型转变,以缓减草原生产性压力。
    二、制订详尽的《草原法》实施细则,实现依法治草
    在国家层面上,以《草原法》为基础对现有草原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梳理,尽快制订《草原法》实施细则,对草原过度垦殖、超载放牧、非法采矿、高强度割草等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消除隐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保护草原。强化草原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生态环境监管职能,使其由草原生产经营者变为草原生态保护者,构建“权责一体”管护机制。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现状,明确牵头部门,建立草原生态监测、风险评估、预警服务与环境监管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和模式,从管理源头促进强化草原生态功能。
    三、实行最严格的草原开发环境准入制度,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全面开展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界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草原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严格控制对草原生态环境有潜在风险的矿产开采、能源重化工产业、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建设项目。同时,完善草原资源开发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草原放牧、农业垦殖等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关,严格清洁生产和环境标准的准入门槛,最大限度地维护草原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强沙化草原土壤修复,有效维护和恢复草原生态功能
    继续加大退化、沙化草原区围栏封育、休牧禁牧、补播改良、植灌种草、生态移民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加速植被的自然恢复演替。同时,把草原退化、土壤沙化防治与环境保护作为科技发展的重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大幅提升草原退化、土壤沙化防治的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推进沙化草原土壤修复进程的新材料、新技术与新模式研发,持续提高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
    五、转变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草原环境友好型替代产业
    加大对草原环境友好型替代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提升草原区自身的“再造血”功能。充分发挥草原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草原生态旅游,加快草原牛羊肉等双优产品鉴定评估,为草原牧区牧民找到脱贫致富的新路,彻底解除草原的生产经营性压力。大力推广以企业实施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化治沙模式,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重视企业推动生态保护技术产业化的重要的作用,鼓励有优势的企业参与草原退化防治技术的研发和示范运用推广工作,培育生态产业企业集群发展,做强生态产业。
    六、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缓减开发与保护矛盾
    在现有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奖励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国家投入力度,研究草原生态补偿常态化机制,完善基于生态产品输出能力的草原生态补偿标准、补偿形式和操作流程,提升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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