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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149号


案    由: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息查询公共平台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农业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
提 案 人:鲍义志
主 题 词:食品安全,信息技术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今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地都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网、网络举报系统、食品安全信息举报系统等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食品监管体系,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由于这些平台存在宣传不足,实用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平台普及面不广,网络监管体系与实际监管存在一定脱节,未能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条形码技术是随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诞生的,它可以说是商品的“户口”或“身份证”,商品条形码老百姓最熟悉不过了,因为去超市购物结算的时候刷的就是条形码。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手机扫描条形码查询产品价格和相关信息都变成了可能,并且受到超来越多的人的青睐。
    一、智能手机及“扫一扫”软件的普遍运用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了群众基础
    据市场研究公司尼尔森发布的《2013移动消费者报告》显示,中国智能手机普及率达66%。据统计,“我查查”手机软件,目前就拥有1亿用户。
    目前,在国家级层面,开发了众多的食品安全平台,如中国物品编码中心2010年成立的“国家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2013年4月成立的“中国食品安全追踪监管平台”,此外,省、市都建有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信息查询平台等网络平台,然而,这些平台在实践中,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很少为普通百姓所了解和运用,网络的广泛性、灵活性的特点没有发挥出来。而目前智能手机及“扫一扫”软件的普遍运用为这此平台的使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普及途径。
    二、“扫一扫”信息来源缺乏权威性,为食品安全信息公共平台建立提供了发展空间
    目前iphone或安卓手机上都装有条码扫描软件,但是这些内容均由第三方市场主体开发,其信息缺乏权威性。如“我查查”软件,从开发主体来讲,其是市场经济主体,具有趋利的本能。其二,从信息来源来看,一是通过数据采集员的线下采集,二是通过商务合作与商超实现数据对接。越来越多的网络电商和全球零售巨头希望在“我查查”平台进行准确、公开的展示,因此主动开放了数据接口,实现了商超价格与“我查查”扫描价格的同步更新,这种方式在“我查查”的数据构成中逐渐占据更大的比重。因此,目前“扫一扫”信息来源缺乏权威性,为政府发展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提供了空间。
    三、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查询平台的几点建议
    201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而目前手机“扫一扫”这一新型的信息化网络平台,为国家食品安全公共信息平台的完善和发展提供的一条有效的途径。
    1、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与手机“扫一扫”无缝对接
    目前从“扫一扫”途径来看,有条形码、二维码、封面等,从功能来看,主要以价格查询、产品曝光信息查询为主。而政府建立的食品信息平台,途径主要有条形码、二维码、追溯码及生产日期等,从功能来看,有食品生产厂家信息、产品质量检查查处信息,以及食品生产、收购、加工、存储、运输、销售及环节的信息等。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相对手机“扫一扫”,功能更全面、信息更权威,通过统一操作流程、合并数据库进行无缝对接,将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向广大群众,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2、拓宽食品安全信息获取渠道
    应该联合农业、粮食、工商、卫生、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诚信信息,以“全程信息收集”模式替代“分段收集”模式,要求企业全程为自己的食品安全负责。同时积极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结合食品质量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信息收集力量,最为重要的是,必须充分重视公众的参与权,让广大公众都参与到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中来。
    3、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的专门监管机构
    我国目前通过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实行质检、工商、卫生、农业、城管、出入境检疫等多个部门分段监管,以此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但是多个机构往往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存在职能上的推诿和重叠,从而延误了应对事故的效率和时间。因此建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专门监管机构,该机构由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指导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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