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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858号


案    由:关于推进中国美容服务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商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办理
提 案 人:全国工商联
主 题 词:标准
提案形式:团体提案
内    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六章第二节大力发展生活型服务业完善服务业政策中指出,要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美容服务行业属于生活型服务业范畴,2011年,我国美容行业产值超过800亿元,共有美容院150多万家,就业人数达到1200万人,成为继房地产、通讯、汽车、旅游之后我国居民的第五大消费热点。然而,由于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美容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受到制约,美容服务企业规范化经营水平与其它行业相比明显处于较低的水平。
    美容服务行业属美容化妆品行业中的新生业态。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美容化妆品行业仅仅只有日化产品(即日用化学品)的单一门类,当时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国家轻工业部。为了规范日化产品生产管理,国家先后组建了国家化妆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全国香精香料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1世纪以来,随着居民美容需求的不断多样化,美容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美容、美发、美体、SPA、美甲等众多门类也迅速发展起来,美容化妆品行业范畴不断扩充和丰富,美容服务业成了其中重要的服务类别多样化的新兴业态。同时,国务院对全国美容化妆品行业的管理分工也作了调整,全国美容美发业归商务部主管。商务部出台了《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并主持制定了国家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美容美发业原来归属国家国内贸易部管理),其中流通领域行业标准中也包括了部分美容服务的技术标准。据商务部资料显示,1996年以来,国家主管部门出台美容美发行业标准3个,目前正在拟定行业标准有8个。这些对美容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对于突飞猛进发展的中国美容服务业来讲,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与其他行业相比,美容化妆品行业标准不仅少,而且没有科学规范的体系框架。
    为促进我国美容服务行业健康稳步发展,我们建议:
    1.在商务部领导下,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牵头,组成由行业内具有人才优势的大型科研学术机构和龙头企业参与的行业标准体系工作团队,研究制定美容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
    2.标准体系经商务部批准后,依据行业发展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行业技术和服务标准;待行业标准试用成熟后,报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国家级的美容服务行业标准,以推动我国美容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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