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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159号


案    由:关于加快西部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办理
提 案 人:马志伟
主 题 词:经济发展,地区经济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民族地区抢抓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富民强县进程,县域经济稳步增长,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但受历史、社会、自然等条件制约,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呈现经济相对增长速度差距缩小、绝对差距扩大的趋势,基础条件相当薄弱,民生建设依然滞后。
    为此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民生建设滞后和发展失衡的问题
    近年来,西部地区民生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总体水平偏低、发展失衡等问题。一方面,投入不足,民生发展缺乏强力支撑。另一方面,发展不均衡,城乡民生发展失衡。亟须在组织推进、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上花更大力气、下更大功夫,不断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要进一步加大中央对县级财政的投入支持力度,优化资金投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贴息资金、投资补贴等手段,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发建设,加快资源开发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促进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后发优势向现实发展优势转化,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夯实改善民生工作的基础。二要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加快落实中发5号关于“把藏区作为特殊集中连片区域加大扶持力度”的政策,在国家支持下,着力解决农牧区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扭转长期形成的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状况,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局面,以加快发展夯实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
    二、落实扶持政策,着力解决项目不足和投资力度不够的问题
    尽管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组织实施了一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有力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但项目数量不足和投资力度不够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是国家在下达部分项目投资批复时,要求一定比例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由于县财政拮据,自给能力不足,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筹措困难,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和效益发挥。二是一些建设项目虽然不需要地方配套资金,但需要地方财政出资完成配套工程,县本级财力难以支付。因此,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取消在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基层政权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方面配套资金的规定,缓解县级财政压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二要进一步扩大藏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将项目配套、辅助设施纳入项目建设内容,提高项目投资标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发挥效益。三要将柴达木新一轮矿产资源勘探列为国家矿产资源勘查的重点,增加地质勘探投入,争取尽快摸清柴达木资源状况,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和产业发展提供后续资源保证。
    三、完善分配体制,着力解决县级财政收入偏低和财源建设后劲不足的问题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层层向上集中,事权则逐级下移,造成县级财政财源结构单一,有效财力减弱。建议国家在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继续完善共享税制度,适当兼顾地方利益税收分成,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明晰税收征管范围,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把一些比例高、税源大的税种划归为地方税,并区别地区发展差异,均衡资源税、增值税等税种分享比例、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税制体系,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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