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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092号


案    由:关于大力支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农业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旅游局办理
提 案 人:李彬
主 题 词:旅游,农村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2010年国务院一号文件专门强调:“要积极发展休闲农村、乡村旅游”。2011年全国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会议提出,要把乡村旅游作为国内旅游的基础工程来抓,把乡村旅游作为发展国内旅游的主战场,摆上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但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我国在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乡村旅游层面理解不深,概念混乱
    不少地方将乡村旅游等同于农业旅游,有的甚至片面地理解为农业观光旅游,严重地降低了乡村旅游的丰富性,掩盖了乡村旅游所包含的其它类型。
    2、各自为政
    在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中普遍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资源与资金没有形成有效合力,乡村旅游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者品牌意识淡薄的现象。
    3、缺乏规划和策划
    由于资金缺乏,没有对旅游资源进行论证、规划和策划就匆忙上马,开发中只重规模,不讲质量,粗制滥造,许多乡村旅游开发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只考虑当前,不顾长远,有的乡村旅游开发本身就是一种破坏。
    4、人才匮乏
    由于乡村旅游的开发和研究均处于较低层次上,针对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
    5、开发产品特色少、雷同多
    目前乡村旅游多集中开发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等旅游产品,而对乡村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开发重视不够。
    6、振兴农村经济的贡献有限
    由于中国经济不发达,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诸多因素,致使乡村旅游开发较为成功的区域多在近大、中城市的外围,甚至就在城市中开辟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旅游在振兴偏远地区农村经济的作用非常有限。
    为此,建议:
    1、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农村产业、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强化区域统筹布局,避免盲目和低水平发展。
    2.健全法规体系,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层面要加强一些必要性法律法规的出台,如“乡村旅游开办申请条例”、“乡村旅游地规划与建设管理条例”、“乡村旅游经营者上岗管理条例”和“乡村旅游质量投诉与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
    3、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引导
    在政府机构中(农林水畜业部门或旅游部门)设立乡村旅游发展领导机构,指导制定规划、产业政策等。
    4、创新机制,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
    一是乡村旅游土地管理机制。创新以土地联合经营为核心,形成合作经营组织,最大限度发挥农民和市场两方面的积极性,既让农民从旅游业中直接获利,如土地等资源入股、让农民直接从事旅游产品生产(如观光农业的生产者等),直接参与乡村旅游服务等等,又让市场参与者有利可图;二是创新区域内乡村旅游市场协调机制,在一定区域内建立合作组织,形成统一协调的利益市场体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壮大。
    5、创新实践途径,加快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系统总结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好模式,深化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加强指导和引导。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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