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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672号


案    由: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农业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办理
提 案 人:刘晓庄
主 题 词:农产品,食品安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蔬菜作为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之一,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国家农业部公布的数据,我国主要农产品的农残检测合格率近年来均稳定在95%以上,但商品蔬菜质量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传统的蔬菜生产管理方式,导致菜农商品蔬菜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有的蔬菜基地环境污染较重,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蔬菜生产的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标准化生产程度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蔬菜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生产投入品缺乏科学管理,使用较为混乱;实行严格的蔬菜“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制度困难,且检测手段落后,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农残检测经费不足及检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制约了检测制度的落实。
    为此,就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安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促进标准化生产。根据“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坚持标准、示范引导、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加工规范化、产品流通标识化、质量管理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的要求,通过土地流转,建立集中连片高标准的优质安全蔬菜生产基地。依据国家和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制定和完善适合各地实际的《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以及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管理办法等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区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为突破口,以龙头企业和农户为主要实施载体,加强农技推广人员标准化知识的培训,构筑实施体系;同时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提高广大菜农的标准化生产意识。此外,要抓好蔬菜标准化生产的监督,全面推行蔬菜生产和农资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实现蔬菜生产记录可存储、蔬菜流向可追踪、蔬菜储运信息可查询,提高对蔬菜标准化生产的监督和管控能力。通过示范带动,有效促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带动蔬菜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加快推进蔬菜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杜绝不安全蔬菜进入市场。通过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建立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强化蔬菜生产及经营者蔬菜质量安全自检自查监管,完善田间记录、购销台账等相关信息的管理制度,并在每个产品上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方式,检测合格证明等信息,落实索票索证制度,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强化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蔬菜监督抽查检测力度,防止和杜绝农药残留和有毒有害重金属含量等超标的蔬菜上市销售,并不断扩大市场准入覆盖面。建立无公害蔬菜专营市场、专营区、专卖店,引导培育优质优价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菜农生产安全优质蔬菜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发展农村经合组织,提高蔬菜产业化生产及经营水平。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力量,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其在蔬菜质量安全方面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并将一家一户分散生产和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蔬菜品种布局和结构,提高蔬菜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进而提升蔬菜的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要改变轻防重治的落后观念。推广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有效减少蔬菜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五、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确保农业投入品源头“净化”。由于高毒农药及其混配剂成本低、药效好,菜农普遍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投入品的一系列禁用、限用规定,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格查处蔬菜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特别是在中低毒农药中掺杂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广使用高效、无毒、无残留、无污染的无公害农药,从根本上杜绝农药残留,确保源头“净化”。
    六、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实现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化。建立以企业自检、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全面实行《蔬菜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实现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化、长期化。
    七、加强蔬菜品牌的培育和建设。充分利用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做好无公害产品销售工作,通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生产与统一的市场需求连接起来,发展创立品牌产品,以品牌保证质量,把产品的质量优势变成价格优势,真正实现优质优价。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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