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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772号


案    由:关于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办理
提 案 人:民建中央
主 题 词:社会团体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十二五规划”首次以专章形式阐述“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将这一管理体制正式写入纲要,明确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成效显著,在促进就业、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积极参政议政、扩大民间交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6.2万个,较1988年的增长了100多倍;全国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99.3万人,形成固定资产1885亿元。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社会组织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对社会组织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发展趋势认识不够,个别地区甚至轻视、排斥社会组织发展。
    2.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体系相对滞后。我国缺少一部全国人大制定的社会组织“母法”,上位法缺失削弱了社会组织的独立法人地位;而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需要修订。
    3.社会组织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双重管理”体制下,业务主管机关由于要承担政治责任和风险,从而不愿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而本应各司监管职责的税务、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在“双重管理”体制下“退居二线”,导致很难对社会组织形成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此外,由于准入门槛过高,很多社会组织在工商机关作为企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甚至有些社会组织未经批准自行成立并开展活动,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4.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不到位。对社会组织在税收优惠、财政支持、人才队伍、社会保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缺乏明确政策规定。
    当前,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期,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组织发展道路,要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为此,建议:
    1.加强统一指导和统一部署。一是从思想认识上更加重视、信任、接受社会组织。对于那些广泛存在的隐形社会组织,积极探索解决方案,规范发展。二是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范围、实施办法、评估机制。三是落实行业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定导向性政策、发布信息对社会组织进行指导。
    2.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一是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并规范登记程序。拓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备案制度。二是因地制宜,试点探索,放宽部分省份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逐步将涉外社会组织纳入登记管理范围。三是取消设立社会组织的地域限制和一业一会的限制,鼓励竞争。允许公益性组织设立地方分支、连锁经营和必要的联合。四是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在办公、人、财、物方面脱钩。五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建设,形成登记备案、日常监管、税务稽查、违法审查、信息披露、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各环节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六是健全评估机制。严肃评估纪律,完善评估指标,加强评估工作队伍建设,重视评估成果运用,通过分类评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一是适时制定出台《社会组织法》。二是尽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是制定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法规。四是适时出台网络社团登记相关法规。
    4.出台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措施。一出台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设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和幅度;对社会组织在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方面予以减免;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扩大社会组织取得税收减免优惠的种类和范围。二是建立重大行业决策征询社会组织意见的制度,适时探索设立社会组织界别。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地方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基地。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引导和培养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出台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权益保障办法和社会组织专职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制度。同时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管。
    5.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由地方党委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形成登记管理与党建管理的合力。二是继续探索建设群团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通过联盟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发挥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的特殊优势。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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