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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767号


案    由: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办理
提 案 人:致公党中央
主 题 词:社会团体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完善,各类社会组织已成为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在推进技术创新、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道德、服务市场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愈发达,社会组织作用愈重要;政府职能转变愈完备,社会组织可作为的天地愈广阔。当前,各种社会组织发展态势良好,社会工作正越来越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缺乏顶层设计;二是包括社工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少、规模不大,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社会组织自身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社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浓厚和组织活动松散两种现象并存,普遍缺乏规范、协调和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优化对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顶层设计”
    1、有关方面要把分散在方方面面的涉及社会工作的力量有效整合、凝聚起来,形成合力。建议由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多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会议和形式多样的活动,如成立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形成常态化的社会工作发展沟通协调机制。
    2、厘清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清晰定位。要把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及配套法规,规范社会组织的设立、职能、组织机构等各项功能。同时,有关部门要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根据不同服务领域、服务对象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针对某一领域的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标准。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3、逐步建立政府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为主,企业、基金会、个人捐助为辅的社会工作投入机制。同时,也着手探索成立政府资助的社会组织基金,用于对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补贴资助和奖励。
    4、优化社会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完善项目招投标程序,项目的设立一定要先做评估,使项目真正基于实际需求;鼓励有关机构设计出符合对象需求的项目,扩大项目覆盖面;好的项目应长期化、持续化;优化项目经费核算方法,提高人员费用比例,保障项目正常运行。
    二、加大对专业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支持
    1、培育更多专业化的社工机构。简化社工机构登记注册程序,吸引更多社工领域专业人士建立社工机构,服务社会。
    2、搭建平台,给专业社工机构更多发展,利用好现有的社工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现有的社工机构开发服务项目,提供专业服务。
    3、引导社工机构建立社工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建立党组织。
    三、重点支持社会管理急需的三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当前应重点支持下列这三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一是以倡导践行公益理念,关爱帮扶弱势群体,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为主旨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包括志愿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二是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为目标,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和居民生活服务等行(事)业服务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三是以社会成员组织化参与为保障,以改善治安、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等为主要任务的自治型、融合型社会组织。具体可从三个方面来推进:
    1、放宽准入。对三类社会组织敞开大门,降低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管理,赋予其合法身份,促进草根性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快速生长。
    2、提供服务支持。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帮助解决社会组织的发展难题,支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
    3、政策倾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可适当向这三大类组织倾斜,使重点培育对象得到重点扶持,优惠政策向重点对象倾斜。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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