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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760号


案    由:关于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解决失能老人养老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卫生部,教育部,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农工党中央
主 题 词:养老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失能老人数量也随之增多。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失能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中国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养老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话题,而“失能老人”养老更成为亟须破解的难题。
    一、我国面临照护失能老人的压力居全球之最
    失能老人,是指那些生活不能自理必须依靠他人照顾的老年人。我国首次“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约有330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占在家庭居住老年人口的6.4%。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口将超过1200万人。随着高龄老人的逐年增多,不能自理老人的比例不断增加,我国面临的照护服务压力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
    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1年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报告,城市完全失能老年人中,有照料需求的占77.1%;农村有照料需求的占61.8%。同时,农村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料需求增长速度远高于城市。面对城乡日益庞大的失能老年群体和愈发迫切的照料需求,对此的社会服务明显不足。
    《2009年民政事业统计报告》显示,全国老年人收养机构有将近4万家,总床位数为266.2万左右,实际收养老年人数为210.9万人,其中收养的失能老年人规模约在24万至35万之间,只占全部收养老年人数的17%,远远不能满足于巨大的市场需求。
    当一个家庭出现失能老人时,这个家庭马上会面临巨大的困难。我国有不少60岁左右的老人在照料80、90岁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一个失能老人最少影响两个家庭。不少老人终日在轮椅或床板上打发时日,生活苦闷;不少子女也因繁重的照料工作累得精疲力尽;不少养老院不愿接收“失能老人”;愿意接收的养老院价格普遍偏贵,工薪阶层往往负担不起;还有的养老院设施和服务落后。目前,中国有几千万家庭被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所困扰。
    失能老年群体最需要的是长期的照护服务,根据专家测算,到2050年,我国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总数将达到1.08亿人,长期护理总费用将达到3.5万亿元。如何解决好他们的日常照料和护理问题,不仅牵涉到每一位失能老人和他们的家庭,也是牵涉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谐的大事。
    二、失能老人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1.半数老年人基本生活缺乏社会保障。大部分老年人未纳入制度性的社会保障安排,主要依靠家庭。全国老年人口中有近1亿老年人口养老仍依赖自我保障,且主要集中在农村老年人群体。农村老年残疾人中靠自我养老或靠子女供养的在80%以上。
    2.我国失能老人社会照料制度与服务空白,重度残疾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仍然处于传统的养老服务方式,居家养老主要依赖于保姆服务。护理型养老院除了数量少,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其中最大的困难还在于缺乏专业的医护队伍。
    3.尚未建立失能老人护理津贴制度。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料机构和护理人员严重缺乏。全国仅有2万多有资质的、适合从事长期社会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机构管理缺乏分类标准和管理规范。城镇机构总体收养量和平均收养量很小,机构和床位数仍远远满足不了庞大且日益增长的需求。
    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失能老年人群问题,是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尽快摆上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三、建议
    1.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高度重视并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照料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长期照料服务事业的发展;尽快开展政府扶持下的长期照料商业保险;探索建立长期照料社会保险;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兴办为老社会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长期照料服务。
    2.构建以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为核心的社会政策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重新整合现有的各种卫生和福利社会资源,向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倾斜。建立一个从家庭到养老机构,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医院的连续照护体系,以实现老年人长期社会照护制度化、体系化、职业化、社会化和法律化。
    3.培育和发展一批护理型养老机构,适应失能老人集中照料的需求变化。应采取挖潜改造和鼓励兴办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在较短时间内使护理型养老床位有一个较快的增加,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失能老人集中照料的需求。
    4.建立失能老人护理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5.加快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培训专业护理人员,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由财政、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合,成立“失能老人家政服务”中心,“招生—培训—就业”实现一条龙服务,专门从事失能老人的照料培训工作。努力建成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护理员队伍。
    6.根据失能、失智以及残疾和患病老人的不同状况,构建一个由居家护理、社区老年中心、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机构四个层次组成的失能老人康复服务社会支持体系。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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