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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490号


案    由: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理
提 案 人:刘昕
主 题 词:食品安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时期,保障食品供应已转向保障食品安全。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继200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0年又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11年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2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13年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虽然如此,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层出不穷,近年每年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都接近1万起,2013年经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居然超过2012年全年曝光总数,说明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把握上我们的预警和风险预测能力和经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大数据时代的降临为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与风险预测机制提供了契机。大数据产生于信息爆炸时代的海量数据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发展与创新,其核心是预测,通过数据的全面感知、收集、分析、共享,基于事实和数据分析作出决策,如Google禽流感趋势预测就是一个应用大数据的成功案例。食品安全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覆盖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以稻米生产为例,产地、品种、土壤、水质、病虫害发生、农药种类与数量、化肥、收获、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无一不影响稻米安全状况,通过收集、分析各环节的数据,可以预测某产地将收获的稻谷或生产的稻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质量保障体系,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上又上一个新的台阶。建议如下:
    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
    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数据全面感知、收集、分析、共享,在动态监测中及时分析、跟踪、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产品进行强制抽检,依据国家制定的食品生产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召回、甚至销毁等建议,并向公众实时发布,将食品安全事故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及地方大数据分平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的基础是感知、收集、分析和共享覆盖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强制推行在农、林、牧、副、渔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主体建立覆盖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进行动态数据的标示与感知,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及地方大数据分平台,负责动态收集、分析本省及地方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对本省及地方的食品安全状况做出评估,对监测发现的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并将数据及时汇总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及地方大数据分平台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的网络分支机构。
    三、将食品检验机构数据融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
    我国拥有机构庞大和数量巨大的各种各样的食品检验机构,包括国家、地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等,每个机构都频繁进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检验、检测,拥有大量的检测数据。但机构之间相互独立,数据不能共享,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强制推行对各种各样的食品检验机构有义务将这些“信息孤岛”所拥有的海量数据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管理,为食品安全监管与预警分析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也可供研究人员、政府监管机构和消费者等查询使用。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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