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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戈常委代表台盟中央的发言
疏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毛细血管”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11-2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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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改革方案突出强调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而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放权和实施社会服务职能的主要载体,是输送政府职能转移的“毛细血管”。

 

今年以来,台盟中央组织北京、上海、重庆、广东、云南等地方组织,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课题,开展了深入调研。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社会组织要想真正“接盘”政府职能转移,差距还很大。一方面是需要转移的政府职能应进一步梳理。另一方面是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有待提升。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法》,明确将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对规范社会组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三个条例也应尽快修订完善。此外,在税法中也应明确社会组织的界定,完善公益性社会组织在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各税种中的税收优惠,以鼓励其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体系。建议在全面梳理和分解政府职能,科学制定职能转移目录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分类分层次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社会组织目录,着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逐步完善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的竞争机制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动态管理体系。

 

三是大力提升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一方面,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重点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议探索一业多会,增强同业协会间的平等竞争,减少承接组织行政化倾向。另一方面,健全配套政策。原则上做到企业和事业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社会组织也能够享受,公办、民办同一标准。建议对社会组织在财税政策、金融信贷、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性需求开展调研,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协调各部门研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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