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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委员代表第九组的发言
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11-2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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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是政协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深刻认识协商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也指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些论断将协商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升到新的高度,明确回答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定位和功能定位问题。这些具有开创性的提法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这些重要论述勾画出协商民主建设的清晰脉络和宏伟蓝图。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三、要积极探索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有效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为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指明方向,并提出“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新要求。我们应进一步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力度,使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更加适应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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