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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好心办坏事”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6-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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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何谓美丽?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8日上午举行的小组讨论中,常委们对“美丽”做出了丰富解读。“美丽中国是天蓝水美的环境之美”,“美丽中国是低碳绿色的发展之美”,“美丽中国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生活之美”。

 

“‘美丽中国’既然是目标就要有标准,客观标准可以设定,而主观上我们到底要建设一个怎样的美丽中国?”听着大家一一发言,葛剑雄常委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趁着一个发言的空当,他拿起了话筒,“这个美丽的根本一定要是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的。”

 

顺应自然,说起来似乎容易。葛剑雄经常跟人争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坚持一个观点,如果是人为造成的环境问题,可以投入时间、精力和财力去解决。如果这种环境变化是自然演进的必然结果,我们就要承认和接受这样的自然变化,而不是盲目试图去改变自然环境。”

 

葛剑雄拿出沙漠化问题给大家举例子称,很多人提出不能出现第二个罗布泊,而他却认为,沙漠也是一种自然形态,几千年来,有进有退都是自然环境使然。如果不加考虑,人为勉强地把它化作绿洲,既要大量造渠引水,又可能引发新的环境问题。“至于退耕还林,道理也是一样,树木生长有必然条件,实在不适合植树的地方能不能退耕还草?甚至退耕还荒?没有人类的干涉,大自然会自己按照适合的方式去演进。”

 

“我也不是完全否认人类对自然的改造,都江堰就是一个好的典型。但我们对自然规律的研究毕竟还十分有限。无疑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初衷是非常好的,但不能好心办坏事。”葛剑雄说,现在还不能确定当前人类对自然的认知到底对不对,已知的不适合当前生产生活方式的自然环境,当然需要进行适当的改造,但不能一味地改造,避免以“美丽中国”的好意,造成新的破坏。

 

至于如何做?葛剑雄指出,当务之急当然是充分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找到人与自然相处之道,遵守美丽中国的“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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