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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734号


案    由:关于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农办,农业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办理
提 案 人:梁静
主 题 词:农民增收,综合治理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经济倍增”和“收入倍增”目标,要求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与实现“经济倍增”目标相比,实现“收入倍增”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在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进程中,重点和难点是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我国尽管实现了农民增收“九连快”,但仍低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是发展中国家的平均2倍水平,尤其是收入差距的绝对值仍在继续扩大。
    农业大省河南,2012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元,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393元,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究其原因:
    从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看。一是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较低。以河南省为例,2012年夏粮平均亩产为395.8公斤左右,依照小麦最低平均收购价每公斤2.04元匡算,种植每亩小麦的总收入为807.4元,扣除生产成本再加上种粮补贴后,种植每亩小麦的纯收益是314元,户均小麦收益1601.4元,比农民工月均工资还低22%。二是务工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较多。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89.3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9.7%,对纯收入增加的贡献率达50.5%,拉动纯收入增长7.1个百分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一些行业和企业普遍不景气,为农民工提供的就业岗位增速放慢甚至减少。而且农民工整体素质能力较低,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只能主要从事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低,工作强度大,工资相对较低。三是农民缺乏创业资本。农民发展生产经营所需的金融支持由于缺乏有效担保物而很难得到满足。现在很多农民辛辛苦苦在外打工挣了一二十万块钱,回家盖了房子,但按照现行政策,农村住房既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贷款,不能作为农民再生产、再发展的资金来源,“活钱”就变成了“死钱”。四是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对城市和农村的投入政策存在的明显差异,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
    因此,要顺利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收入倍增”目标,必须把重点放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上,认真研究采取综合措施,营造有利的环境条件,不断开辟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到2020年亿万农民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行农民增收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借鉴“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经验做法,对农民增收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一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优质专用粮食种植比重,稳定发展棉花、蔬菜、油料、烟叶等大宗经济作物,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种植、产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三是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认真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加快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服务和乡村旅游为主的二三产业,发挥服务农业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
    (三)增加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一是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计划,加大农民参加培训的补贴力度。积极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模式,提高培训效果。二是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农民工集体合同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签约率。三是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安置农民工就业。四是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制订更加优惠、更具有操作性的扶持政策,引导事业有成的农民工就地创业、返乡创业。
    (四)继续加大对农民的政策补贴力度。在增加现有各类补贴的基础上,探索对农民实行售粮补贴。按照“谁售粮、补贴谁”的原则,对农民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出售粮食给予一定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民多种粮、多售粮。售粮补贴可采取循序渐进、逐步递增的办法,第一年可每斤补助0.1-0.2元,以后逐年增加。建议国家建立粮食调出奖励基金,并从最低收购价粮食拍卖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售粮补贴的资金来源。
    (五)优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外部环境。一是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尤其是粮食生产核心区的补偿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和奖补力度,使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支出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二是变输血为造血,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红利。三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认真落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安全饮水、电网升级改造、县乡村公路建设、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建设、扶贫开发等规划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广照耀农村、公共财政的雨露更多滋润农民,逐步使农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六)开辟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新渠道。一是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保障农民对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分配权。对于进城农民,必须保障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权等基本权益不受损害,确保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二是变资产为资本、变小钱为大钱、变死钱为活钱。加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五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河南省信阳市等地探索的“土地银行”模式,进一步提升盘活农村资产资金,发挥放大效应。
    (七)减轻农民“隐性负担”。目前,农民的“隐性负担”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非义务教育费用高、大病医疗费用高、婚丧嫁娶负担重等。一是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杜绝乱集资、超标准集资,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二是遏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力度,必要时进行价格指导和行政干预,研究建立农资综合补贴与农资价格挂钩的机制,防止因农资价格过快上涨抵消国家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倡导移风易俗,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效解决农村上学难、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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