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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704号


案    由:关于民族地区节能灯推广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资委,国管局,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阿什老轨
主 题 词:节能降耗,舆论宣传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近期,我们调查了解了民族地区推广和销售节能灯的情况。在众多小家电中,小小的电灯泡并不起眼,但正是这普通常用的电灯泡,每年会无声无息地“吃”掉全国10%的发电量。
    有关资料显示,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12%,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还会进一步增加,节能潜力更大。高效照明产品比普通白炽灯节电60%-80%,使用寿命多4-6倍。特别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涉及千家万户,让老百姓能亲身体会到高效照明产品“节电省钱”的优点,这等同于一场群众节能知识的大普及,有利于培育全社会节能意识,转变消费观念,对推动整个节能减排工作都有十分深远的影响。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基础好,潜力大,见效快,是一项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更是企业降成本,保增长,渡难关的重要举措。
    但是,目前劣质节能灯充斥市场,“既不节电也不省钱”,一些产品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尤其是农民购买高效照明产品的积极性。高效照明产品相对于白炽灯来说,价格偏高,一次性投入大,完全靠市场推广来普及高效照明产品有难度,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为实现节能目标和保护环境,增强消费者节约意识,缩短高效照明产品的普及过程,有必要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加速推广。
    在借鉴国际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研究提出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方案,并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推广企业及产品要求。一是采取间接补贴进行推广,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补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者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二是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三是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高效照明产品的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产品质量的好坏是推广工作成败的关键。推广的照明产品质量保证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城乡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并鼓励企业在推广过程中,主动回收废旧灯管,并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汞污染产生。推广节能灯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其所应用的面宽,有民用、政府机关、工业、商业等均可适用,特别是在广大民族地区,其推广的潜力更为巨大。
    一、在民族地区推广节能灯的重要意义
    一是促进节能减排。推广100万只节能灯,每年可节电0.52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5.2万吨、二氧化硫520吨,对推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扩大消费需求。推广100万只节能灯,财政补贴约1000万元,直接拉动社会消费2400万元。通过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带动市场需求。
    三是规范节能灯市场。通过推广工作,一方面促进了部分企业以中标价为标杆,主动下调市场零售价格,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劣制节能灯大大降低了利润空间或没有了利润,逐步退出市场,真正使用户感到“又节电又省钱”。
    四是用户得到实惠。推广高质量的节能灯,既改善了居民照明条件,又节约了电费,按电价0.5元/千瓦时测算,年节约电费1.3亿元。通过财政补贴,居民用户低价或无偿得到了使用节能灯带来的实惠。
    五是增强节能意识。照明产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既节电、又省钱,看得见、摸得着,效果直观,易于被广大群众接受和认可,便于宣传和普及。
    二、凉山彝族自治州推广节能灯工作的现状
    凉山彝族自治州从2009年开始启动至2011年,全州共推广110多万只节能灯,惠及5个县(市)80多个乡镇和社区,获中央财政补贴1264万元。与传统白炽灯相比,每年实现节电0.513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约1.5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0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43万吨,每年为凉山州大宗用户及城乡居民节约电费支出约2464万元,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在我州开展节能灯推广的企业主要有: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四川鼎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紧凑型节能灯、双端直管荧光灯(T5.T8),高压钠灯(用于道路、工矿照明)照明产品。
    三、在民族地区推广节能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虽然节能灯推广数量逐年递增,推广面逐渐扩大,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有部分地方的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无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宣传推广培训工作基本未开展,或开展不够,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基本不知晓这项利国惠民的绿色照明工程,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度不高,节能灯推广工作基本未开展。
    二是节能灯推广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它涉及城乡居民、公共机构、交通、建筑、教育、工业企业等部门和行业。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的县虽已开展此项工作,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支持力度不够,推广工作也开展得不尽如人意。
    三是由于凉山州幅员面积较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各县道路交通状况较差,常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垮塌,交通时常中断。致使节能灯中标企业推广成本高,推广难度大,再加上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力度不大,致使很多企业都不愿到边远贫困县开展推广工作。
    四是凉山州17县(市)近480万人口,国定贫困县9个,贫困人口比重大,财力薄弱。在中央和省财政补贴基础上,无力再制定具体配套政策,一定程度影响到推广工作的开展。由于以上原因,凉山州节能灯推广工作只在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西昌、会理等5县(市)展开,边远农村,特别是部分少数民族贫困县推广工作几乎未开展。
    四、进一步在民族地区推广节能灯的几点建议
    针对民族地区在推广使用节能灯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广节能灯工作的引导,要以乡镇或社区为平台,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节能灯推广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解下达推广任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给中标企业推广节能灯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企业降低推广成本,扩大推广范围,提供全方位的无偿服务,让企业愿意到边远少数民族贫困乡镇开展节能灯推广工作,确保推广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要继续加大宣传推广节能灯的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有关部门应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推广节能灯使用的宣传力度,让众多的居民、农民了解节能灯的适用性;结合节能减排宣传周、科普宣传周和世界环境日,反复宣传,多方宣讲节能灯专题小知识;在主要道路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路人皆知;要深入到社区、村镇、大宗用户,积极做好节能灯产品的性能展示、宣传及推广工作。
    三是有关部门应加大与各级机关部门及各级政府的沟通联系,动员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参与购买高效照明产品,并在节能减排中发挥带头作用。
    四是有关部门应加大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沟通联系,动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积极购买节能照明产品,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民营等性质的企业起到示范作用。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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