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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654号


案    由: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勘测设计成果追责制度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
提 案 人:杨维刚
主 题 词:建筑工程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据了解,由于项目建设前期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成果存在失误和偏差,造成许多工程施工中变更频繁,投资失控。
    工程前期设计阶段包括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阶段的费用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左右,但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设计阶段的失误和偏差的主要表现:一是地形测绘精度不够,或因山坡林地等受植物或覆盖物遮掩的影响,地形测绘数据失实,导致预算工程量不准确。二是地质勘察数据严重失实。地质钻孔测点间距太大,或钻孔深度不够,取样标本不全,未查明不利地质构造,个别项目存在提供虚假地质数据的嫌疑,以致严重影响工程设计,并在施工中引发重大变更。三是忽视方案设计和经济分析。设计单位受市场化的影响,在效益最快化最大化的驱使下,没有对工程做出多个方案的设计、经济分析、比选和优化。经济分析基础数据不真实,或为达到立项建设的目的,人为修改经济分析的数据,经济分析流于形式。四是施工图设计粗糙,图纸审查流于形式。一些项目在施工图远达不到施工标准时就开标施工,图纸中的错漏之处被施工单位利用,个别项目存在施工单位采用极不平衡的投标报价中标后,施工中经若干变更及签证,使得施工方合理规避了报价中的低价部分,实现超高价结算。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规范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机制。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将建设单位作为首要责任人,做到“谁变更,谁超概,谁出资”。
    二是制定操作性强的责任追究办法。施工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应查明原因,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并将工程投资损失与责任单位及个人经济惩罚直接挂钩。
    三是完善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建设工程测绘、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范围。
    四是规范工程测绘、勘察、设计、审图市场秩序。避免因低价竞争而降低质量,切实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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