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选登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511号


案    由:关于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杨铿,曾蓉,施杰,多央娜姆,唐诚青,杨建德,郑学炳,梁伟华,蓝逢辉,骆正明,阿什老轨
主 题 词:城乡建设,房地产,保障性住房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    容:
    从1998年我国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开始,到2010年间长达12年保障房建设严重缺位,住房供给主要依靠单一商品房市场。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尤其是近10年,城镇化率平均每年提升约1.2个百分点,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逐渐加大,房价上涨导致部分地区中低收入群体无力购房问题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
    目前对商品房市场以控制房价为目标而实施的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虽然阶段性遏制了房价快速上涨,但长期来看,最根本的供求矛盾并未解决且由于受调控影响,开发商减缓新开工和新增土地投资,未来市场供给下降,需求积累到一定程度,一旦爆发必将形成新的供求失衡,导致房价暴涨暴跌。因此,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其他国家成功经验来看,只有构建好“保障房+商品房”的双轨制住房体系,才能形成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同时,更值得关注的是,2010年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密集开工了众多保障房项目,但如果解决不了保障房建设及管理方面的系列问题,将面临大量保障房成为“空置房”,不仅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且还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些问题如:
    1、保障房位置普遍偏远,医疗、购物、教育等配套设施欠缺,造成入住群众交通及生活成本大幅增加,导致部分住户弃租弃购保障房,部分保障房项目成为“空置房”(如2012年河南省审计厅对全省6个省辖市廉租房的审计结果显示,因租户生活不便6市廉租房的空置率高达51%);
    2、工程质量亟待提高,全国多地保障房频现墙体开裂、楼板漏水、使用“瘦身钢筋”等质量问题;
    3、全国多地出现了骗购骗租及违规出售转租保障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等行为。
    针对以上影响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问题,建议一是加快推动“保障房+商品房”双轨制住房体系的形成及良性发展;二是引导商品房市场化发展,并促进政策向满足刚需人群、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民生地产”倾斜;三是持续完善保障房自身建设及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保障房作用
    1、加快推动“保障房+商品房”双轨制住房体系的发展趋于完善和成熟
    商品房需遵循市场规律,政府应减少直接的行政干预,并通过从商品房市场获得的财政收益反哺保障房建设及管理,实现保障房资金有落实,商品房良性市场化发展。建议提高各级地方政府土地收益中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支出比例,从目前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提高到20%-30%;并从政府征收的房地产税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及运营管理。
    2、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进一步向90平米以下民生住宅产品倾斜,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社会夹心层的基本住房需求
    目前在我国即享受不到保障房又无力购买大套型商品房的社会夹心层(如刚毕业大学生、普通工薪阶层、中等及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等)占全国城镇人口的六成以上,是真正中国社会住房需求的主流,建议长期向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普通商品住宅的购房者提供契税减免、按揭贷款最低首付20%、按揭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八折等优惠政策,提高刚性需求购房者的购买能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3、持续完善保障房自身建设及管理机制
    (1)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选址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区域。若选址在城市发展新区,则要强化住房与配套同步规划、建设及投入使用。并应在政策中明确对于位置偏远、缺少基础配套设施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不立项不审批。
    (2)强化保障房工程质量管理,对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出现质量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要予以社会公示,依法依规进行严惩,并列入“黑名单”,在保障房项目招标中实行一票否决。
    (3)严格执行保障房准入资格审核及公示制度,并对保障房申请信息造假者进行高额罚款及行政拘留等严厉的处罚。
    (4)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住户资质,通过停发租房补贴、收回住房、收取市场化租金、建立退出奖励机制等方式,建立起完善的退出机制,使得保障房资源可循环利用。
    
来源:中国政协网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