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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473号


案    由:关于加强集体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郑学炳
主 题 词:林权改革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目前,除西藏外,全国已基本完成以“明晰产权、确权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国已确权林地面积27亿亩,占纳入集体林改面积的98.8%。全国已发放林权证1亿本,累计发证户数达8948.9万户,累积发证面积达25.78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95.5%。林改以来,已调处林权纠纷86.7万起,调处率为93.37%,涉及面积8325万亩,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随着主体改革任务的完成,林权证颁发到户,广大林农财产权的落实,林地价值的提升,集体林权管理、纠纷调处等任务成倍上升,加之林地、林木使用权、经营权长达70年,林权事关广大林农切身利益,加强集体林权管理服务迫在眉睫。但目前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和新增事业单位控制等因素,全国大多数县区没有设立专门的集体林权管理服务机构,集体林权管理机构大多数是临时机构,人员以抽调为主。集体林权管理机构建设滞后、人员不稳定,必将给集体林权管理带来较大的潜在风险,今后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以四川省为例,全省已颁发林权证1420万份,平均每个县管理8万份左右,最多的接近30万份,林权管理服务、林权档案管理等任务十分繁重,但大多数县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管理人员以兼职为主,且变动较大。因此,建议:
    一、加快集体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中央应从服务“三农”、维护林农财产权出发,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加强县级集体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赋予其为林农提供林权管理、政策咨询、纠纷调处、信息发布等公益性服务职能,切实加强林权档案管理、规范林权流转等。
    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集体林确权到户后,如何帮助林农管理好林权、经营好林地,提高林农收入,是改革的目的,深化改革的重点,建议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三、加快推进林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林权档案数据库,使上下相联、横向互通,实现便捷的查询、变更、抵押、数据备份、异地灾备等功能,是林权管理的发展方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把林权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计划。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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