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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652号


案    由: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市场流通体系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商务部会同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办理
提 案 人:龚立群
主 题 词:城乡建设,物流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强化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目前我国城乡市场流通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流通方式发展不平衡;流通企业规模偏小,拓展市场的能力不强;流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建设滞后;商品市场监管不到位等等。
    因此建议:
    (一)加大城乡流通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应把商贸流通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来抓,将流通业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联系起来,以完善的交通体系和区位优势为依托,整合工业园区建设和物流园区建设的布局规划,明确市场发展的空间布局和定位。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多种筹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特别要加大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仓储和运输等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卫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四是扶持粮食主产区建设农业生产资料仓储与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信息与技术服务体系,形成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区域性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构建支撑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的配送、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平台。
    (二)大力发展城乡现代流通方式。第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交易方式、服务功能、管理制度、经营技术的创新,健全流通网络体系。第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创新流通方式,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第三,要加强农村用品连锁配送经营网络建设。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资流通体系,完善以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为枢纽、以农资超市和便民店为终端的新型供应体制。建立农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质量保障和损害赔偿机制。第四,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专业市场,充分发挥专业市场在资源配置、信息集成、价格形成、生产引导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商品集贸中心、商品采购中心、会展贸易中心。
    (三)积极培育城乡流通主体。一是努力培育流通领域的商业品牌,重点培育一批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中型商贸企业集团。要支持中小型流通企业发展,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和资源整合。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盘活存量资产,吸收社会资本,打造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同时,通过商品配送,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衔接,整合众多中小型流通企业,形成既有大型商业网点、又有社区便利店和农村农家店的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网络。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跨区域成立农产品产销合作组织,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开放办社,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城乡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发挥各级政府的服务、调控作用,加快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加快城乡流通网络建设,形成通畅的双向流通渠道;二是进一步改善流通市场环境。降低市场管理费,清理并降低过路过桥费,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给予降低收费标准甚至免除通行费的优惠,切实治理“乱罚款”,解决车辆运输难题。三是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信息资源,采取多种信息服务方式,建立起既能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交易服务,又能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信息平台。加强农村市场预测预警分析,建立农村市场突发事件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流通秩序,逐步实现流通领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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