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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37号


案    由: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性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卫生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办理
提 案 人:侯建明
主 题 词:医疗,医疗体制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出台以来,我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但据调研了解,还有相当部分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存在疑虑,主要有以下几点:1、许多医务人员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多个体系,涉及到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等体制机制,以及人事、分配、考核评价制度,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很大。个别医务人员认为,公立医院改革要抓住问题的要害,不能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变化,要切实解决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问题。2、大多数医务人员认为公立医院管理不适合套用营利性公司化管理模式,多数赞成由卫生、发改、财政、国资委、医保等部门联合建立一个医院管理局(医院管理中心),履行政府出资人的角色,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形式管理医院。3、在采取“收取药事服务费”办法取消药品加成的问题上,多数医务人员认为如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机制,“药事服务费”同样不能减轻病人负担,因为“药事服务费”的多少由处方数量的多少决定,而医院还是多开多得。4、在“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问题上,许多医务人员认为目前关于对医院“怎么补,补多少”尚未看到政府出台相关措施,对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如何界定以及对“职工的薪酬和绩效激励政策”的规定还不明晰。
    医务人员是当之无愧的医改主力军,医改的各项要求要靠他们去实践去落实,各项改革成果也要靠医务人员的服务去传递去体现。为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和支持改革,我提出建议如下:
    1.创造良好的执医氛围和更加宽容的执业空间。一是提高待遇,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可通过立法,明确各级财政把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保缴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依法保障医务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水平。同时,合理限制每天最长连续工作时间,合理支付加班费,健全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的吸引力。二是规范媒体,维护新闻真实性。对报道医疗事故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要有证据,要讲科学道理,要由专业人员对其专业性负责,不能仅凭患者、家属和媒体撰稿人的单方面猜测和臆造。建议加大对失实“医疗事故”新闻报道的查处力度,对个别新闻记者为吸引眼球作的有偏向性的失实报道,应严厉追究其责任。三是妥善处置医疗纠纷,维护执业环境。对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一方面可通过批评教育加以纠正,督促其改进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防止事故和差错的发生。另一方面采取第三方调解,若协调不成,患者及家属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起诉。对于故意妨害医疗工作、扰乱医院秩序、威胁到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的无理取闹的患者、家属或者“职业医闹”,建议公检法部门积极配合,依照法律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让医院惨剧再度发生。
    2.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一是政府加大补偿力度,保证卫生经费的投入,全部承担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与更新的费用。有关部门要为公立医院提供方便,改善医院经济管理软环境。二是随着材料成本的升降,合理调整医疗收费标准,尽可能接近成本,更重要的是提高医疗技术收费标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三是建立科学的编制调节机制,合理设置专业岗位,解决当前医院编制供不应求的矛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门诊、住院病人数量以及不断精细化的专业分工的需要。
    3.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一是完善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要明确奖惩目标,注重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团队意识等,把医疗服务质量作为评价的主要导向,分配制度要更多地向多劳、优劳者倾斜,向责任大、风险大、数量大、强度大的岗位倾斜。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提拔干部、绩效考评等医务人员关心的敏感问题上,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做到待人公平,处事公正,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医务人员对单位的信赖感。二是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民主、平等、尊重的工作环境。要充分认识、理解医务人员劳动的特殊性,树立民主平等观念,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温馨融洽、充满活力的和谐环境,创造医务人员专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使医务人员置身其中有一种亲近感、安全感。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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