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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43号


案    由:关于加强生态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会同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办理
提 案 人:台盟中央
主 题 词:林业,生态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2013年1月,我国华北、黄淮、江淮等大部地区出现大范围持续的雾霾天气,首都北京更是首次发布了霾橙色预警。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的生态环保意识也不断提高,气候变化、空气污染、水资源保护等生态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然而,作为一个赶超型的发展中大国,我国的生态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时代落差,主要是生态压力仍然很大,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的矛盾仍然尖锐。比如,我国森林覆盖率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5。我国淡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的1/3,400多个城市供水不足,3000万城市人口基本生活用水难以得到保证。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3,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8000多亿元;全国有荒漠化土地面积39.54亿亩,影响到4亿人口的生产生活,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00亿元;全国旱涝灾害频繁发生,每年3.8亿亩农田受到旱灾影响,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2000 亿—3000亿元。
    面对严峻的生态形势,一方面,我们必须加大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力度,严格约束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等生产生活行为,减少和防止对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与此同时,必须切实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相协调,更加积极主动地促进生态系统的保护和自然修复,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此建议:
    一、加强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推动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历史阶段,要将绿色发展的理念、原则、目标全面贯穿到经济决策、社会管理和各项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着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对此,应在现有的战略性、政策性文件、规划等基础上,多部门、多领域合作,共同制定绿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作为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重要行动指南。统筹规划绿色新兴战略产业建设,打破地区和行业间各自为政的现象,规范投资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经济发展区域试点,实施绿色经济工程示范,积累经验,有序推动全国绿色经济发展。
    二、改革和完善机构设置,着力加强生态建设。生态建设主要是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和管理,工作对象涉及森林、湿地、草原、荒漠、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系统和生态资源,其工作目标则应是通过大型生态工程等,促进生态系统内部以及相互之间的结构和功能调整。为适应生态建设规模大、跨度大、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建议在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基础上,组建生态建设部,加强人员等资源配置,切实加大生态建设的力度和组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三、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提供保障。首先,进一步完善政绩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办法、奖惩制度,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其次,健全和完善生态建设管理机制,转变当前生态建设、环境管理涉及部门多、权责利不统一的状况,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第三,完善生态建设的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发挥民间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为加强生态建设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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