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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国慈善公益事业适应社会转型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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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促进我国慈善公益事业适应社会转型的提案
提案人:陈建国委员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慈善行业的成就巨大,1998水灾、2003非典、汶川地震,慈善在我国社会已经日益深入人心,它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支学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不断分化和觉悟的民众要求、与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进步相比,慈善行业在法制建设、体制机制、公众意识等多方面都严重滞后了。
提案建议:1.建立和完善我国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制度上帮助慈善行业转型。一是对已有的慈善行业的相关法规进一步修正完善;二是对尚未出台,而又急需的法律法规,要加大出台力度,例如《遗产法》、《慈善法》等,通过法律法规调节和鼓励人们的慈善行为。2.加强对慈善与公益的理论研究,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慈善公益观念。3.建立和健全我国慈善的监管体系。
民政部答复:近年来,政协委员提案涉及慈善事业的建议数量逐年递增。这说明慈善事业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部就委员们提出的慈善监管、加强慈善立法、规范和引导民间力量等方面的建议,认真研究,对一些有条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积极研究吸收,做到边办理、边采纳、边推动。经过多方努力,近年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推进,2012年,颁布实施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发布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指引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慈善文化宣传也不断加强,连续8年召开“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大会,在全社会弘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的热情高涨,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地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495亿元,接收捐赠衣被2918.5万件,有1459.7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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