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机动车PM2.5污染改善大气质量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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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防治机动车PM2.5污染改善大气质量的提案
提案人:民进中央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近年来,灰霾天气在全国多个城市的频繁出现,使PM2.5成为了政府与民众关注的焦点。最近,我国包含PM2.5和臭氧监测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开始实施,更严格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然而PM2.5治理是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环保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在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根治PM2.5污染源,PM2.5主要来源之一是机动车尾气排放。
提案建议:1.加速提高燃油品质,严格机动车排放法规。建议尽快编制我国国V、国Ⅵ汽车排放标准及相应油品标准实施计划。2.加速淘汰“黄标车”,降低在用车尾气排放。3.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清洁代用燃料。尽快出台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尽快编制促进代用燃料汽车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大力发展与推广天然气、生物燃料与二甲醚等清洁代用燃料汽车。
国家质检总局答复:委员在提案中共同建议尽快制定实施第四、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解决机动车排放标准与油品标准不配套的问题。为做好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切实解决委员提出的问题,质检总局标准委积极协调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制定第四阶段车用柴油国家标准。二是大力推动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下一步,质检总局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推动这两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与环保、汽车行业的沟通,力争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与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步发布。三是积极推动北京市出台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地方标准。标准委将积极跟踪这两项标准的实施情况,为正在制修订的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国家标准提供实践支撑。四是积极完善车用油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五是联合开展车用油品标准专项考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