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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标准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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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标准的提案
提案人:朱静芝等14名委员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
提案提出,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是文化传播交流的工具,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的传承和文化产品的质量。公共服务领域外文标识水平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在当代全球化语境下,我国各大城市与国际上的交流互动越来越多,而在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的外文(主要是英文)标识错误,已经引起了广大市民、专家学者、国际友人的广泛关注。在全国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文译写标准,规范各地公共场所的外文使用,对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特别是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对外交流与公共服务领域现代化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案建议:一是尽快完善协作机制,制定统一标准。建议国家在制定标准时充分借鉴地方已有的先进经验,并进一步加以完善统一。特别要做好地方规范与国家规范的衔接,避免出现行业部门之间、区域之间标准混乱、各自为政的局面。二是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注意通过媒体宣传,及网络、短信平台、市民热线等互动方式,营造出公开透明、广泛吸纳民意的良好氛围。此外,应充分征求在华外籍人士的意见,尊重国际已有的标准和惯例。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标准使用效果。在具体操作层面,建议引入EQA(英文标识监理人)体制。通过建立长期有效和权责分明的英文标识监管机制,形成一种管理体系和问责制度,让我国城市的软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净化与提升。
教育部答复:公共服务领域外文标识的规范化水平关系到我国外语服务的质量和国际形象,代表着我国社会文明发展的水平,该提案对于推动此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8月,《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正式启动。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和课题组,开通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网站。经过一年的努力,目前该标准已在国家标准委立项,《规范(通则)》的研制工作已经完成,交通、旅游等领域分则的研制工作也已全面启动。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工作规划,当前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标准将包含英、俄、日、韩四个语种。研制发布该标准对规范公共服务领域外文使用、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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