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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投入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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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投入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提案
提案人:夏宁、黄维义委员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大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如苏丹红辣椒粉事件、孔雀石绿水产品事件、乳制品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一滴香、山茶油苯并芘事件等,都是由局部食品安全问题延伸为区域性、行业性和全国性重大事件,危及民生、危及稳定、危及经济、危及政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担扰的问题,社会反响很大。
提案建议:各级政府增加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风险防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财政部答复:我部高度重视委员的提案,积极研究完善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尤其是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将委员的建议落实在工作中,体现在成效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分别负责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整个监管链条中处于核心环节,监管任务重,责任大。我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构建规范稳定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一是2011年起每年安排质检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35475万元,较2010年增加23075万元,重点加强乳制品等食品监管工作。二是加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起每年安排地方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亿元、1亿元,重点用于提升中西部地区基层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三是2011年财政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11〕183号),合理界定政府间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和质监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贫困地区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工作。在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的同时,地方财政部门也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有力地支持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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