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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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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的提案
提案人:李卫华委员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造成一定数量民房倒塌,灾后重建任务较重。随着物价上升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也呈现出一些问题:一是建房成本增高,政府补助所占比例下降。二是因灾倒房中困难群众比例较大,群众自筹建房资金的能力较差,虽有政府补助,但重建房屋仍有较大困难。三是受资金问题制约,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的水平一般不高,重建房屋抗御灾害的能力没能得到明显增强。
提案建议:1.建议国家根据不同情况,提高对中西部地区自然灾害倒塌民房恢复重建的补助标准。2.根据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的规定,建议各级政府将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公共事件生活救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使用。
民政部答复:该类提案紧贴民生,关注中西部地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出进一步提高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非常及时;而且所提建议基于实际调研,有理有据,对完善灾害救助政策有重要推动作用。我们在救灾工作中始终关注物价水平变动情况,研究完善包括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政策在内的各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201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因台风灾害紧急转移安置的人均补助标准由70元提高至90元,因其他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均补助标准由150元提高至230元,将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均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至60元,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均口粮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90元,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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