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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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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统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
提案人:吴焰委员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疗保障体系,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根本利益,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过分依赖政府,认为医保体系建设就是政府做的事等认识上的误区,以及政府参与过多,社会力量特别是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能实现统筹发展等问题。
提案建议:一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视野,拓展渠道,统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充分构建多元参与的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尽快出台支持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包括相关的资质要求、审核流程、实施方案等;三是进一步明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和个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健康保险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激发健康投资意识,引导健康消费观念。
中国保监会答复:从世界各国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改革趋势看,建立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必须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好的保障。吴焰委员的提案对于建设和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提出以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目前,保监会正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积极推动保险业参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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