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全国政协部分提案及办理复文摘编

关于尽快将海水淡化作为解决我国水资源紧缺的重要战略举措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案由:关于尽快将海水淡化作为解决我国水资源紧缺的重要战略举措的提案
提案人:农工党中央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更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频发的干旱灾害,更加凸显了我国面临的水资源危机。与传统方式相比,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是水资源开源增量的有效替代技术,能够增加淡水资源总量,对地表和地下淡水的输送调运体系予以良性调节。目前我国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技术基本成熟,但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正在扩大,面临的困难十分突出。
提案建议:一、明确海水利用的战略定位。建议从国家战略高度推动海水利用业发展,加快海水资源化和相关立法,将海水利用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二、设立海水利用专项资金。建议研究设立国家海水利用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实现海水利用业规模化发展。三、尽快出台促进海水利用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促进海水利用业发展的政策,并研究制定《海水利用管理条例》。四、强化海水利用综合管理。鉴于我国海水利用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成立由国家相关部委组成的国家海水利用领导小组,强化国家海水利用综合协调管理力度,并逐步建立起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的海水利用分级管理体系。
国家海洋局答复:我局将该提案作为办理重点,根据农工党中央的意见建议,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计划,并由局领导亲自带队,配合农工党中央和天津市领导对我国海水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座谈,并组织了实地考察,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予以研究和解决。通过对该提案的办理,我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对开展海水利用立法研究、制定促进海水利用产业发展政策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共同完成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海水淡化项目的认定条件及范围》以及《关于促进海水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意见》(草案)的编制工作。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