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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照国家法律和国际标准规范地名拼写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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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按照国家法律和国际标准规范地名拼写的提案
提案人:蔡建国委员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地名是在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文化发展中形成的,地名的称谓和书写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家和民族在这个地方生息活动的历史。因此,一个地名的民族属性是这个地方主权归属的重要标志。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事务,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近年来,出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标准,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将街名、路名等采用中英文对照标志的现象,而且呈扩展趋势。
提案建议:国务院应加强对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监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服从领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标准设置街路名称牌,汉字下用汉语拼音标注专名和通名;道路交通指示牌中的地名亦采用汉字和汉语拼音专名、通名对照标示的方法,但考虑到道路交通标志可加注英文或其相应缩写形式标注通名。
民政部答复:我部高度重视委员们所提建议,并商有关部门同意,2012年4月国务院批复建立了由1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地名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统一管理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关于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标准地名的宣传建议,今年6月我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通知》,加强使用标准地名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标准地名;关于进一步加大有关法规的执行力度建议,我们正在推动《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稿,今年底将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关于规范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建议,2008年,我们修订了《地名标志》国家标准。截至2011年底,全国所有县城和80%的乡镇完成设标任务。2011年11月我们召开了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总结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建设会议,公布了第一批120个“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县、区)”名单并颁发了示范牌;关于进一步加大历史地名保护力度建议,今年6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颁布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对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了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工作队伍建设建议,我们继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地名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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