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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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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全国工商联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银行的业务空间,缓解了农村经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比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承担着较高的营运风险和营运成本,面临更多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既有利于规范民间金融,为民间资本开辟投资领域,也有利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实现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广覆盖,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提案建议:1.明确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性质和地位;2.给予小额贷款公司适当的税收优惠和补助;3.取消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上限;4.尽快协调实现小额贷款公司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5.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规定。
中国银监会答复:国家十分重视运用税收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一是对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计提的专项准备,在2013年底前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二是在2013年底前,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小额农户贷款(5万元以下)实行营业税全免、利息收入按90%减计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三是免征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政策。目前,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正在实施过程中。此外,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贷款通则》修订工作,其中也将综合考虑小额贷款公司等只贷不存类机构资金来源、批发资金比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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