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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合力 切实发挥民主监督员作用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2-05-16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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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国

 

人民政协实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民主监督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扩大社会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的有效形式。它变以往由委员个体监督为政协组织整体监督,由被动参与监督为主动进行监督,由事后监督为全程跟踪监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践证明,做好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政协组织推动是保证,民主监督员工作主动是基础,被监督单位互动是关键。只有“三动“合力,才能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员作用,确保民主监督的实效。
  首先,政协组织要全力推动,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要把委派工作明确为党委工作的要求,作为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制度来落实。要制定好委派民主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委派范围和形式、监督员的条件和要求、监督的内容和方法、政协的管理和服务等。政协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到专人分管,专人联系。二是要把好“关口”,选好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党派、团体提名,与派往单位协商,并经政协党组研究确定。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硬、社会责任感强、业务政策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政协委员选出来。三是完善措施,加强协调管理。民主监督是一种组织行为,政协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注意整合监督员的个体行为,集中上升为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监督员和派往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要定期召开监督工作汇报会和经验交流会,及时了解民主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听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监督,政协可采取联组方式开展监督。要建立民主监督员履职档案,完善奖处机制,保证监督员依法、依纪、依章实施监督。
  其次,民主监督员工作要积极主动,珍惜荣誉,不辱使命,认真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一是提高自身素质学会监督。要通过认真学习,努力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业务知识;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了解派出单位的工作情况;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准确把握监督的方法和角度,真正做到懂法、懂行、知情,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二是切准要害敢于监督。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选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单位工作中应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开展好监督工作。民主监督员要坚持原则,出于公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大胆的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讲求方法善于监督。多用政协视角来看问题,做到监督而不监管,建言而不包办,帮忙而不添乱。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协商上,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善于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力求达成共识。把监督的落脚点放在帮助和支持工作上,既指出问题,又分析原因,帮助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更好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第三,被监督单位要紧密互动,积极回应,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切实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被监督单位要努力在提高知情程度上下工夫,特别是在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时,应通知民主监督员列席参加,或事先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扩大民主监督员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对民主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被监督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要充分利用政协民主监督这个有利平台,宣传部门工作,收集社情民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作者单位:安徽凤阳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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