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芬
民主执政,即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在实践层面的解读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本文主要探讨在民主执政的语境下,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
一、民主执政的当代价值
1.民主执政有利于多元社会利益的整合。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步入深水区,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利益格局的多元,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充分了解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进行有效整合,并贯穿到自己的执政实践中。
2.民主执政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当前我国正处于各类矛盾积聚爆发期,表现之一是各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频繁上演。大多群体性事件成因错综复杂,往往不单是一两个因素的作用,而是由一系列的矛盾组成的链条,且环环相扣。除了社会转型的基础性根源外,其中还有一些因素,在群体性事件中也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比如官僚主义和腐败,这可以归咎为政治因素;比如当前群众民主参与意识增强与参与途径受限及参与能力较低的矛盾,这是文化因素;还有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弱化,社会权威结构失衡,这可以称之为体制性根源。可见,社会的发展日益需要更加民主的社会氛围,包括执政党的民主执政。
3.民主执政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缺一不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发展民主方面自然要作出表率。在现实制度体系中,一是要继续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促进社会民主发展。作为拥有庞大党员的执政党,党内的民主必定可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二是要注意发展党际协商民主、基层民主等社会民主建设,在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良性互动中来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要树立民主执政的理念,才能有效实现人民民主。
4.民主执政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引领广大民众进行科学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全党仍要牢记,党的执政基础和权力来源是人民群众。党要维护和巩固执政地位,只有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其中,坚持民主执政,就是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稳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途径。换言之,只有坚持民主执政,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根本宗旨。
二、民主执政与政治协商的内在逻辑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政治协商历来就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从执政权力的来源、党的执政方式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角度来看,政治协商与党的民主执政息息相关,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
1.从权利的来源看,政治协商是民主执政的内涵之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赋予的,其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人民。就权力的授受关系看,人民是权力的让渡者,党是权力的执行者,党应该按照人民允许的方式执政。就权力的归属而言,人民拥有权力的终极归属权,执政党应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更多地创造和搭建人民作主的制度平台。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政治协商的功能,契合了民众参政议政的需求,也能较好地体现协商民主的精神,是民主执政的内涵之一。
2.从党的执政方式上看,政治协商是民主执政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国的政党体系中,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其参政的基本点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亲密友党。可见,政治协商是我们党实现民主执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3.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看,政治协商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民主执政的实质就是让执政代表尽可能多的民意,这需要民众对政治的广泛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政治体制内的参与平台,二是民众参与意愿。在实行现代政党制度的国家,公民的政治参与度往往成为衡量国家政治开明程度以及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也就是说,政治参与既是现代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更是政党民主执政的主要体现。要保障公民参与政治的有序和有效,从执政党的角度来看,必须致力发展体制内的公民政治参与平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能够较好地整合社会阶层分化导致的多元利益,因此,政治协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三、民主执政视野下政治协商的完善和发展
民主执政是我们党基本执政方式之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提高党的民主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民主执政的新视野下,要不断完善和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促使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以民主执政的要求推进政治协商的程序化。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首先必须针对现实中政治协商的程序性缺陷,推进政治协商的程序化。一是明确协商内容。可以以执政党的名义明确划定需要进行协商的大政方针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事宜的范围,并且补充进政协章程,在此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协商。这样既可以规范政协的协商行为,又可以有效利用有限的协商资源,节约执政成本。二是明确协商程序。围绕需要协商的事项,具体规定协商前、协商中和协商后的相关程序。做到形成决策前有充分协商,在进行协商前,就协商的具体事宜应该让协商各方有充分的知情权、考量权,保障协商各方理性参与协商。在协商中,要确保协商各方的意见充分表达,不偏不倚,使协商结果具有广泛代表性。
2.以民主执政的理念确认协商主体的平等性。民主执政的理念,必然要求执政党创造尽量宽松平等的参政议政氛围。使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不论党派大小、官级高低均可围绕民主与团结两大主题,自由参政议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也是我国人民在政党制度上的独特创造。作为拥有民主执政视野的执政党,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制定相关的制度措施,确保政治协商中各协商主体协商地位的平等性。
3.以民主执政的制度保障政治协商的权威性。政治协商的结果对应的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针对的是事关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全局的大事,其结果本身就具有权威性。但是,由于现实政治生活中,政协的提案、建议案等是通过执政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视和采纳才能进入决策程序,因此,使政协政治协商的权威性缺乏保障,影响了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在巩固现有制度的同时,研究建立更为畅通的制度化的政协提案、建议案转化机制,明确提案、建议案转化的方式、程序,确保政治协商应有的作用。
民主执政是当代中共执政的基本视角,也是当代中共的基本执政方式之一。政治协商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经途径。在确保民主执政的大前提下,促使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需要在理论和实践领域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
(作者单位:中共西安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