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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召开“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案办理协商会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2-05-07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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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廉维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3日召开“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出此类提案的民主党派中央代表、委员与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就提案办理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急剧上升,食品从业人员与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与执法的依据,标准体系建设作为食品安全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等话题,引起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政协委员的广泛关注。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多份提案涉及到这方面内容。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提出,目前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缺乏统筹规划,卫生、农业、质检、工商等多个职能部门的设备、人力、财力资源不能共享,存在重复建设问题。建议由各级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统筹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发展规划,调配检测设备,统一确定检测项目,实施检测规划。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范学慧作出回应,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比较分散,进一步整合资源势在必行。目前,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已经从内外两方面开始整合,一方面在内部对原本只有药品检验能力的170多家地方药监部门“扩权”,使其兼备食品检测职能;另一方面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卫生等部门,将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等信息数据资源共享。
  民进中央在《关于尽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提案》中提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国外标准差距很大,近年来进出口纠纷不断。建议参照国际标准,制定符合国情的较完善的标准体系。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认为,既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标准与世界接轨,又要注重标准的科学性,符合中国国情。“由于我国的膳食结构与西方国家不同,因此在很多具体标准上也不完全一样,存在很多技术壁垒,因此在制定标准时不宜与欧美标准一一对应。”
  李蓉委员在对《关于加快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设的提案》进行补充说明时举例说,“一块抹布、一张案板上细菌数量如何规定?食品制作人员除了一张健康证还需要哪些操作规范?自助餐制作后多长时间就不能再被食用?这些往往在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但易引起食物中毒,国家应当尽快清理、整合完善食品安全细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王竹天表示,目前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标准大约有5000多项,卫生部提出争取在3年时间里将这些标准清理、整合完毕,由于标准设置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完全梳理清楚还需要一定时间,从科学性、适用性的角度细化标准,也是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销售的全过程加强监管。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在协商会上作了相关发言。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阳安江主持会议。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王国卿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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