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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呼吁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2-05-02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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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我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仍较低。要改善敬老院条件,将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管理,由财政核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
  本报讯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中最困难、最特殊的弱势群体,民政部门为此做出了诸多努力,然而受到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仍较低。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呼吁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
  姚爱兴认为,农村敬老院总体数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宁夏为例,当地现有供养对象16462人,其中五保老人10501人,占五保对象的63.8%;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73处,供养床位5672张,入住五保对象4588人,集中供养率仅为27.8%。此外,根据民政部出台的有关规定,农村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被确定为“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然而现行的县一级敬老院大都性质不明确,运转维护费用无法落实,部分敬老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难以保障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多数农村敬老院院长由乡镇民政干部、村社干部兼任,工作人员多为聘用的当地农民,人员少、待遇差,并且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直接影响了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姚爱兴建议,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首先要改善敬老院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敬老院投资建设力度。与此同时,要理顺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将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管理,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敬老院运行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予以保障,按照入住人数的10:1到8:1配备工作人员,由财政核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另外,考虑到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应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敬老院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吴文彪 马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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