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选登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523号


案    由:关于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纳入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发改委会同水利部办理
提 案 人:张世珍,尚勋武,李鸿,王智平
主 题 词:土地,治理,投入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    容:
    坡耕地是我国耕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现有18.2亿亩耕地中有坡耕地3.6亿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0%。据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结果表明,坡耕地是我国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
    甘肃绝大部分地区属于干旱、半干旱山区,全省耕地面积6930万亩,有山旱地5400多万亩,其中坡耕地4600多万亩,占旱地面积的86%,旱地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及南部山区,涉及10个市(州)、67个县(区),区域内人口198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80%。这些地区地表水和地下水十分匮乏,资源型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农业基础设施差,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坡耕地。大面积的坡耕地,致使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坡耕地跑土、跑水、跑肥,土地资源质量不高,生产能力很低下。长期以来,由于受水资源短缺和自然条件差等诸多因素的制约,造成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农业生产低而不稳,群众生活长期困难,经济社会发展缓慢。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甘肃把梯田建设作为改善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建设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大力开展梯田工程建设,建成标准梯田2544万亩,梯田建设工程不仅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减轻了水旱灾害,而且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使广大山区显现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环境改善的综合效果。特别是2009年甘肃省委、省政府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这一民生主题和核心任务,启动了旱作农业区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工程实施三年来,在治理模式、建设经验、机制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走出了一条“修梯田、调结构、兴产业、促增收”的旱作农业发展路子,为旱作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近几年甘肃虽然每年都遭受干旱,粮食生产总量却是连续增长,2011年粮食产量达到1015万吨,创历史新高,这一变化主要得益于梯田建设与旱作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实践证明,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是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的基本载体,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措施,是国家与群众实现双赢的有效途径。
    粮食生产能力不足、经济发展历史欠账太多是甘肃的现实状况。去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新高,人均占有粮食775斤,但仍低于全国852斤的平均水平。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3870元,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900元的56%,但仍处于低收入水平状态,特别是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干旱半干旱山区,农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更低。目前,甘肃有2000多万亩宜修梯田的坡耕地和750多万亩低标准梯田亟待改造。这些大面积的坡耕地是水土流失和山洪灾害的策源地,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坡耕地水土流失,势必导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防洪压力必然增大,粮食生产能力将难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也必将失去支撑。
    目前,国家启动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的做法,非常符合甘肃实际。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出明确要求,为抢抓这一发展机遇,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新修标准梯田750万亩,通过梯田建设与旱作农业、特色产业的结合,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努力实现农村经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但是,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建筑材料以及燃料等价格的不断上涨,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成本明显增大,现有国家投资规模和补助标准偏低,受投入不足的限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依然缓慢,各项配套措施难以完善,工程整体效益难以发挥。为此,建议国家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为专项工程,纳入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实行项目管理,严格目标考核,全面启动实施,并将甘肃省作为坡耕地综合治理的重点省份,给予重点扶持。
    
来源:中国政协网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