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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049号


案    由:关于学习海外先进经验,建立中国境外投资的专门服务机构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商务部会同外交部办理
提 案 人:段祺华
主 题 词:经济,投资,外经贸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规模迅速扩大
    随着中国国力的迅速提升,中国企业的综合实力也日益发展壮大。相对应的,为了顺应国家提出的“走出去”战略,中国企业加强境外投资的趋势日渐明显。虽然2008年遭遇全球金融危机,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表现十分抢眼。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到521.5亿美元,同比增长96.7%,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在全球的排位上升至第6位。而2010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9个国家和地区的312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共计590亿美元。自2006年起,中国已经连续位列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首位。而根据预测,中国的境外投资规模在短期内仍将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
    二、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问题和障碍
    虽然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规模增长极为强劲,然而在投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障碍,因此失败的例子不胜枚举。例如,中国投资公司因投资摩根士丹利和黑石集团、中国平安保险因投资富通惨遭损失;上汽收购韩国双龙汽车、TCL收购法国汤姆逊、南京汽车购买英国MG罗孚均陷入困境;中海油并购美国尤尼克(Unocal)石油公司流产;以及中国铝业投资澳大利亚矿业巨头“力拓”(RioTinto)以失败而告终等案例。而其中最为明显的案例是华为公司近年来在美国的投资案,接连以威胁国家安全的原因,被美国政府否决。
    就上述案例,提案人分析后认为,首要的原因是中国的企业还不熟悉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对国际法律和政治环境,特别是某一些重点投资国家和地区的内部环境不了解,导致投资交易的阻碍或失败。中国企业要想在未来的海外投资市场竞争中,取得投资与经营上真正的成功,在适应环境、经验积累、信息搜集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外,很多在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虽然也注意到了解和适应投资目标国环境的重要性,而且聘请了很多专业机构(如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进行协助。但目前的现实是各企业和机构仍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彼此之间没有实现有效的信息互通,因此相关工作的效率很低,力量薄弱,无法发挥抱团合作的优势。究其原因,也是因为中国目前缺少一个统一的、专业的对外投资服务机构。
    三、对策和建议
    通过提案人长期以来从事跨国战略交易的经验来看,为了帮助中国企业更好的适应国际环境,增强对外投资的成功率和效益回报,有必要建立一个专业的境外投资服务机构。
    而目前国际上有很多现成的成功经验可以供我们参考。其中很典型的如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和美国商会(U.S.ChamberofCommerce)等。这些机构有些是有政府背景,有些则是完全的民间机构,但无例外的都有本国的大企业和财团的支持。除了传统的发展和促进跨国投资和贸易外,这些机构都在世界各国各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其主要的工作是了解、搜集、分析各国的法律、政治、经济信息,并分析总结后提供给本国的企业或政府。更进一步,这些机构还积极充当说客和中间人的角色,依照本国企业的利益需求,影响甚至干预投资目标国政府的政策和立法,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实现本国企业的投资利益。这些机构的职能和专业化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
    在这点上,我们国家目前的工作还很滞后。据提案人了解,目前也只有国家商务部等一些部门承担了部分的相关职能,但水平和作用还相当有限。比如,商务部虽然在全球有200多个驻外机构,但大多数都以驻外使领馆商务参赞或商务办公室等类似形式存在,更加注重的是官方职能,在人员规模、专业性、服务功能、影响力等方面并未能够赶上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飞速发展的步伐。同时,考虑到商务部的政府背景,由其在海外设立大规模的分支机构,并承担更多的专业性职能,甚至影响当地的立法或政策制定,似乎并不合适。
    因此,提案人建议可以通过发展某些民间或半官方的协会或组织(如全国工商联等),强化其境外投资服务的专业化职能,直接深入各海外投资重点地区,开展与投资、贸易等有关的专业工作。我们有必要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利用中国目前较为充足的财政和人力资源优势,发展对本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服务功能,突出针对性、专业性和战略性,保障中国对外投资的安全和利益。同时,通过这个专业机构,将有关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与中国的企业和机构进行分享,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并促进各中国企业间的沟通合作。这些工作不仅对个体的企业有利,亦对中国整体经济战略的实现,都将起到关键性的保护作用。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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