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全国政协常委刘晓峰呼吁 计划生育政策既要“普惠”也要“优惠”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2-02-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记者 谢靓)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偏低,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不到政策优惠,政策对公职人员以外的“超生”人群约束力有限……全国政协常委刘晓峰在调查中发现,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利益导向方面还需要完善,为此,他建议,应妥善解决计划生育政策“普惠”与“优惠”的关系。
  刘晓峰发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难还没有根本改善,政策规定对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有约束力,但对除此以外的违法生育行为只能征收社会抚养费,导致“有钱人不怕交,贫困者交不起”。而且,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项目少、标准低。
  刘晓峰认为,当前必须坚持和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同时,在制定普惠政策措施时,避免简单地按人口数量分配各种集体福利、财政补贴,而要以家庭作为主要单位,必须按人口数量分配,要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等计划生育家庭适当倾斜。为了让积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刘晓峰还建议,在健全新农保、新农合、移民征地补偿等保障体系时,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同时提高相应的财政奖励补助标准,适度扩大扶助范围,并加大对法外生育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延伸阅读